死刑有條件合憲!府、院都尊重 賴清德:相關部門要讓法制更完善
社會矚目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9/20)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賴清德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結果,也期待相關部門依判決意旨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人權價值,讓法制度更加完善。
郭雅慧說明,我國迄今未廢除死刑,這次憲法法庭判決認為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死刑制度合憲,並要求應有嚴謹的配套程序,這是台灣司法重要的里程碑。
郭雅慧進一步說明,賴總統理解台灣社會存在多元聲音,期盼全體國人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持續對話溝通;政府也會落實社會安全網,加強被害人保護,並期望朝野共同協力,讓我國法制既能維護社會治安,也更符合人權理念。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也表示,對於憲法法庭所為的判決,行政院予以尊重。
李慧芝指出,本次憲法判決也認為現行死刑制度應有嚴謹的正當程序;而基於人權保障與程序正義,有修正相關規定之必要。就此部分,行政院將督促法務部依判決意旨,儘速會商司法院,檢討修正刑法、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及監獄行刑法等相關規定,以符合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正當法律程序、被告之訴訟上防禦權,以及罪責原則。
李慧芝強調,政府維護社會治安的決心與作為不會鬆懈,並且也將強化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以兼顧人權維護及社會正義。
出版時間:17:24
更新時間: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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