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表態 卓榮泰:依正當程序判死後應該接受、也應執行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4)天在立法院會備詢。   圖:張良一/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4)天在立法院會備詢。 圖:張良一/攝

[Newtalk新聞] 憲法法庭20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認為死刑合憲,不過限縮必須所有職業法官一致同意判死,才合憲,在野黨質疑這是實質廢死,不過,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4)日備詢時說, 「我要很負責任的說,憲法法庭做的這個決定不是廢死」。至於他個人,如果尊重憲法規定的正當法律程序,仍有法官判死,「這樣的行為應該被社會所接受,也應該依法執行」。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日前往立法院接受質詢。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詢時詢問卓榮泰個人對於廢除死刑的態度,卓榮泰說,在憲法法庭解釋後,應該成為共同的標準,「如果要問我,我覺得社會重大的惡行,在法律所不允許的狀況底下,如果能夠尊重憲法所規定的正當法律程序,完成對一個人的防衛權利的抗辯後,仍然有法官判處他應得的罪行,這樣的行為應該被社會所接受,也應該依法執行」。

對於洪孟楷說,「你反對廢除死刑?」卓榮泰說,「我覺得台灣現在是有死刑存在的,那我們是依法行政」。

對於洪孟楷質疑判處死刑,必須一、二、三審所有法官都同意判處死刑,才能判死,法務部長鄭銘謙說,憲法法庭已經判決了。

但洪孟楷則稱,目前已經有1999年判死的死刑犯到現在還沒有執行死刑,憲在既然有條件合憲,該不該執行?鄭銘謙則說,「我們依法處理」。

對於憲法法庭判決後,國民法官法庭如果6名國民法官決定判死,但有一名職業法官反對就無法判死,對於未來可能修法方向,卓榮泰說,「可以討論的是如何執行上是可行的,這個可行也要符合社會大家共同的標準跟價值。」他要很負責任的說,「憲法法庭做的這個決定不是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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