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後2死囚將獲非常上訴 是否會撤銷原判決?可能造成哪些影響?
什麼是非常上訴?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編,刑事判決確定後,若該案件的審判有違背法令之虞,最高檢察署的檢察總長可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最高檢察署說明指出,雖然非常上訴是刑事訴訟的特別救濟途徑,但主要目的在糾正判決使用的法令是否有誤、統一法令適用的情形,不會再對案件的事實進行判決;若是認為原判決有事實錯誤,則應提起再審。
非常上訴的判決結果共有2種,最高法院認為非常上訴無理由判決「駁回」;若非常上訴有理由,則應將原判決或原判決違背法令的部分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審或另行判決。
非常上訴後撤銷原判決的比率?
根據最高檢察署的新聞稿指出,近2年非常上訴聲請案件有減少的現象,且經檢察總長檢視後提起非常上訴的案子不足聲請案的20%。此外每年的宣判案件結果中,約有77%至84%是撤銷原判決。
近年非常上訴案件 | ||||
項目 年度 | 受理聲請 件數 | 提起非常上訴件數 | 提起非常上訴率 | 原判決撤銷率 |
2019 | 2666 | 292 | 11% | 84.5% |
2020 | 2515 | 239 | 9.6% | 82.8% |
2021 | 2773 | 179 | 6.5% | 77.9% |
2022 | 1983 | 166 | 8.4% | 80.9% |
2023 | 1882 | 146 | 7.8% | 81.6% |
資料來源:最高檢察署 |
哪些死囚釋憲後可提起非常上訴?
在本次聲請釋憲的死囚中,詐領保險金殺害母親、婆婆與丈夫的林于如、於卡拉OK縱火導致5死8傷的林旺仁、為賭債槍殺2名友人的沈岐武,都因為在審判期間有程度不一的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因此被大法官點名得於修法後提起非常上訴。
此外犯下黃春樹命案(徐自強案之案件)的2名死囚黃春棋、陳憶隆,由於2人犯下擄人勒贖故意殺人案件,當時是依1999年4月21日修正公布的《刑法》第348條第1項規定處唯一死刑。
不過由於本次釋憲結果認定,該法律刑度僅「唯一死刑」已違憲,因此法務部表示,最高檢察署將為2人提起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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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上訴會造成哪些影響?
法務部表示,目前37名死囚仍依法院裁定合法收容於監獄內,最高檢察署將依照本次釋憲判決,審慎研議將對哪些案件提起非常上訴。
若非常上訴經最高法院判決撤銷發回,將回到判決未確定狀態,當事受刑人便無法再依法收容於監獄內。
法務部認為,這37名死囚已歷經法院多次審理,事證明確,即使因本次釋憲重新進行審理,也應考量對社會治安的衝擊,呼籲最高檢察署嚴謹審核提起最高上訴、建請法院於重新審理過程中妥善處理羈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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