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司法正義和人民權益,我國刑事訴訟法歷年來不斷修正,包括今年5月施行的刑訴法第211-1條:「法院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或依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之聲請,就案件之專業法律問題選任專家學者,以書面或於審判期日到場陳述其法律上意見。」不過事實上今年5月之前上訴三審的部分被告,卻被最高法院直接駁回上訴,前司法官林石猛撰文表示根據程序從新原則,法院應維護被告之聽審權,若有侵害被告權益,檢察總長應提起非常上訴予以救濟。
[周刊王CTWANT] 對此,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天不願正面回答檢察總長是否會配合大法官解釋,針對37位死刑犯提非常上訴的問題,他在回答立委羅智強質詢時說,事涉人權、會等檢方簽文後再研究,但羅智強痛批總長答了15秒「完全沒答案、浪費我的質詢時間」,並語出諷刺「你的答詢風格,我真的很欣賞...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0/7)就「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宣示相關法令之檢討與修正」,邀法務部長鄭銘謙與相關單位專題報告。鄭銘謙直言,若屬可能判處死刑的重大暴力犯罪,應依憲法判決意旨,審酌犯罪動機是否出於蓄意連續殺人或無差別殺人,犯罪手段是否以極端凌虐或同時造成多人死亡方式,犯罪結果是否對老弱婦孺為之等綜合判斷,必要時仍會向法院具體求處死刑,以嚇阻暴力犯罪。
...做出合憲判決,但限縮條件,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情形,使得結果被在野陣營質疑為「質疑廢死。」曾在參選總統期間,明確主張死刑的新北市長侯友宜也喊話,當加害者不斷提出非常上訴的時候,被害者家屬要找誰上訴? 昨天憲法法庭的判決主文指出:「所處罰之故意殺人罪是侵害生命權之最嚴重犯罪類型,其中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情形...
憲法法庭20日下午宣判,做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只要死刑犯符合其規定條件,則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一旦經法院撤重新審理,就有可能逃過一死。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今(21)日表示,死刑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當前台灣社會的底線,「這一條底線我們絕對不能退讓」,他也強調,不能落實正義的法條,只是空泛的文字;不能實踐正義的判決,只會傷害國人對司法的信心。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法委員吳宗憲今(1)日在立法院針對死刑犯羈押與刑期問題進行質詢,他詢問法務部長鄭銘謙及行政院長卓榮泰,已判死刑定讞的犯人,如果非常上訴之後,最終被改判有期或無期徒刑,之前收容的期間能否計入刑期內?並擔憂重回終審法院判決時,死刑犯會不會被放掉?鄭銘謙明確指出,收容的這段時間不可以計算,等待執行的死刑犯,收容依法...
死囚爭取活路!「驚世媳婦」林于如,狠心殺害至親3人被判死刑定讞,但她透過律師提出行凶時心智缺陷,當時一審採用草屯療養院鑑定,認定林于如總智商只有57,但最高法院羅列了林于如做過的事情,例如預謀殺人、要...
憲法法庭對死刑做出部分合憲判決,只適用犯罪情節最嚴重,並設下多道關卡,引發爭議。法務部表示,最高檢察署會盡速審酌現有37名死刑犯,黃春棋、陳憶隆2人確定會提非常上訴。此外,死刑釋憲案也引發政治效應,除了敦促修法外,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更揚言,不排除杯葛大法官人事案。
社會中心/黃恩琳、劉毓琦 台北報導「死刑釋憲」宣判後,憲法法庭也點名,有5名死囚可以提出非常上訴,可能因此逃過一死!其中,「驚世媳婦」林于如,以及縱火奪走五條人命的林旺仁,還有槍殺2名朋友的沈岐武,都曾被認定有心智缺陷。另外,綁架富商撕票的黃春棋、陳憶隆,因為適用法令採唯一死刑,確定違憲,也可提非常上訴。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部分合憲,不過犯下擄人故意殺人罪的2名死囚黃春棋、陳憶隆,因犯罪當時的刑度為「唯一死刑」,被認定違憲,最高檢察署已表示將為2人提起非常上訴。什麼是非常上訴?還有哪些死囚也可能提起非常上訴?會造成哪些影響?
台北市 / 劉俊男 盧以馨 採訪報導 死囚爭取活路!「驚世媳婦」林于如,狠心殺害至親3人被判死刑定讞,但她透過律師提出行凶時心智缺陷,當時一審採用草屯療養院鑑定,認定林于如總智商只有57,但最高法院羅列了林于如做過的事情,例如預謀殺人、要求理賠、簽六合彩,難認定身心障礙、智能不足,但現在死刑釋憲給了她一線生機。專家也擔心,如果由精神科醫師介入判斷死囚狀況是否能執行死刑,恐違反醫師倫理。 一頭清秀短髮面無表情,2009年女囚犯林于如,積欠兩千萬賭債,狠心殺害媽媽婆婆和丈夫,林于如律師卻主張,她行為能力只有7到11歲,以心智缺陷來抗辯,林于如案受害者家屬...
死刑釋憲後,目前37名死囚都可以提出非常上訴。如果成功翻案,案件發回更審,高機率會被改判無期徒刑。而無期徒刑當中,只要服刑超過25年,就能聲請假釋,目前一共有7名死囚過了假釋門檻,還有7人是即將期滿,一共14人高機率能重回社會,出現在你我家門旁。 ★延伸閱讀★侯同袍遭槍殺、王欣儀親姊遭刺亡 藍齊轟綠「實質廢死」 29年前,犯下綁架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和陳憶隆,死刑定讞近24年。隨著大法官釋憲,將修正擄人勒贖殺人罪唯一死刑,認定是違憲,因此...
37死囚主張死刑違憲,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求生機,憲法法庭歷經5個月審理後,昨天(9/20)判決出爐。「死刑」作為主刑合憲,不過限縮了死刑判決的條件。律師林智群昨在臉書表示,許多人在問為何這麼多死刑犯都不執行,那是因為死囚若聲請非常上訴或大法官解釋等等,程序沒走完之前不能執行死刑。
37名死囚如果未來經過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判決撤銷發回更審,將無法再依法收容,為了避免人犯被釋放後逃匿,法務部建議最高法院,在發回更審時,應該啟動羈押程序,不過也代表這些死囚,未來有機會回歸社會,但社會安全網還沒完善的情況下,恐怕會造成其他民眾恐慌。 ★延伸閱讀★踐踏被害人鮮血! 受害家屬怒轟限縮死刑:戕害人權 29年前,犯下綁架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和陳憶隆,死刑定讞近24年,是等待槍決最久的死囚,但這回大法官釋憲,將修正擄人勒贖殺人罪唯一...
憲法法庭去年做出兩起保障被告訴訟權及律師工作權的指標性判決,為了符合判決意旨,司法院院會今天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新增法官若曾經參與同一案件的刑事確定裁判,於再審或非常上訴程序時應自行規避;另新增律師因執行職務與被告祕密溝通的紀錄,除非符合例外情形,否則不得作為證據扣押。司法院將於近日函送行政院會銜後提請立法院審議。
法務部長鄭銘謙在備詢時坦言,當被告被非常上訴,撤銷死刑判決之後,回歸到普通法院審理時,無法保證法院一定會押。(圖片來源/立法院議事轉播IVOD) 憲法法庭日前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卻被人認為是實質廢死,也引來現在37名死囚可能被放出來的擔憂,法務部長鄭銘謙在備詢時坦言,當被告被非常上訴,撤銷死刑判決之後,回歸到普通法院審理,羈押權屬於法院,「當然我們會建議,我們也沒辦法保證法院一定押,法院不押我們就抗告。」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提醒,法務部與...
憲法法庭20日作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的裁決,掀起輿論兩極反映,其中又以5死囚可提起非常上訴,進而躲過死刑最受到外界關注。 憲法法庭宣布裁決時,點名5死囚由於強制辯護制度、有心智缺陷等障礙及自我辯護能力不足等原因,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其中為償還賭債,2009年殺害親母、婆婆及丈夫,詐領保險金的唯一女死囚林于如,就適用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訴訟上自我辯護能力明顯不足,獲得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的免死金牌。 另外,2004年基隆女人心卡拉...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也代表37名死囚有可能獲得非常上訴的機會,短期間內恐怕無法執行槍決,消息一出也讓被害者家屬難以接受,像是發生在2013年,新北三重母女遭勒斃的命案,凶嫌黃麟凱在...
憲法法庭針對死刑釋憲案做出有條件合憲判決,外界擔憂37名死刑犯可能因非常上訴被釋放。司法院、法務部今(7)日赴立院備詢時,面對上述爭議原本一直「問A答B,在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的追問下,法務部部長鄭明謙稱「會建議法官進行羈押」被羅嘲諷好偉大;司法院秘書長黃麟倫則表示無法保證一定會被羈押。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日就憲法法庭做出的「死刑合憲」判決,邀請司法院秘書長黃麟倫、法務部部長鄭明謙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質詢時質疑...
針對最高法院引用刑事訴訟法第380條駁回刑事案件的上訴,前最高法院刑事庭庭長陳世淙認為,若有違背法令的情形,應允許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除可讓當事人有救濟途徑,亦可敦促最高法院在使用刑訴法第380條更加慎重。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7日電)台東陳男酒駕,同案遭地檢署起訴2次,地院也跟著做出2次判決;因合併執行時檢方才發現烏龍,由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救濟。律師分析,因檢、院連續疏於注意造成。
憲法法庭宣告死刑有條件合憲,37名死囚可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遭質疑「有機會逃死」,甚至可能於發回更審時被釋放,引發爭論。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天(7日)表示,縱因憲法法庭重啟審理程序,法務部會促請法院於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啟動羈押程序,會窮盡一切方式防止人犯離開監獄。 憲法法庭日前宣告死刑有條件合憲,但也為死刑判決設下強制辯護、言詞辯論及一致決等多道關卡,遭外界質疑等同「實質廢死」。且現行37名死囚於符合判決意旨下,均可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FTNN新聞網]社會中心/綜合報導為維護司法正義和人民權益,我國刑事訴訟法歷年來不斷修正,包括今年5月施行的刑訴法第211-1條:「法院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
為維護司法正義和人民權益,我國刑事訴訟法歷年來不斷修正,包括今年5月施行的刑訴法第211-1條:「法院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或依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之聲請,就案件之專業法律問題選任專家學者,以書面或於審判期日到場陳述其法律上意見。」不過事實上今年5月之前上訴三審的部分被告,卻被最高法院直接駁回上訴,前司法官林石猛撰文表示根據程序從新原則,法院應維護被告之聽審權,若有侵害被告權益,檢察總長應提起非常上訴予以救濟。
憲法法庭日前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遭外界質疑實質提高死刑門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1日在國是論壇中提出4大隱憂,認為審判羈押期限僅15個月、關了15年就可以聲請假釋等,質疑「你能想像死刑犯跟你住同個社區、搭同台電梯嗎?你或你的家人敢再獨自出門嗎?」不過,包括律師黃帝穎、傅馨儀、房彥輝法界人士都發文批評,此說法並不正確,黃帝穎更嗆「憲哥別搞笑!」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被質疑「實質廢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1日在立法院感慨,提請非常上訴的死刑犯一旦死刑被撤銷,現行規定可能導致無法羈押,隨時可能回歸社會,「你或你的家人敢再獨自出門嗎?」痛批司法院、法務部消極不作為。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日上午於立法院院會國是論壇,批評司法院大法官沒有實務經驗、搞不清楚羈押要件,強調若未來死刑犯回到普通法院審理,將會適用無罪推定,「可能一回普通法院,就放出來。」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儒/台北報導 9月憲法法庭大法官做出對死刑有條件合憲判決,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日於立法院國是論壇再次表達憂心,他認為,大法官缺乏實務經驗,做出的判決將產生嚴重社會問題,更無法有效保障社會安全,他並指4大可能性恐讓多名死刑犯被釋放回歸社會。 吳宗憲提出4大理由,他指出,首先是羈押要件的問題,這些死刑犯非常上訴成功後回到普通法...
發生在2002年、台中后豐大橋的陳姓女子墜橋死亡案(后豐大橋案),當事人王淇政與洪世緯在歷經22年的訴訟後,30日獲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憲法法庭做出死刑有條件合憲判決,不過設下重重關卡,遭批評「實質廢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提出本判決後,包含「循求非常上訴救濟後的死刑犯,目前無法可羈押」、「審判羈押期限僅15個月」、「只要先前已經關了15年即可聲請假釋」及「收容期間可否折抵刑期?」等4大讓死刑犯很快的回歸社會隱憂,你能想像死刑犯跟你住同個社區、搭同台電梯嗎?你或你的家人敢再獨自出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