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一堆死囚都沒伏法?律師揭關鍵原因:靠這招拖時間續命
37死囚主張死刑違憲,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求生機,憲法法庭歷經5個月審理後,昨天(9/20)判決出爐。「死刑」作為主刑合憲,不過限縮了死刑判決的條件。律師林智群昨在臉書表示,許多人在問為何這麼多死刑犯都不執行,那是因為死囚若聲請非常上訴或大法官解釋等等,程序沒走完之前不能執行死刑。
林智群解釋,法務部有一個執行死刑規則,109年新增一個規定,就是如果死刑犯有聲請「非常上訴」、「再審」、「大法官解釋」,在程序還沒結束之前,不能執行死刑。
他表示,一堆死刑犯為了續命,當然是一直聲請非常上訴、再審,或聲請大法官解釋(這次也是一堆死刑犯聲請的)。
至於是不是可以這樣一直聲請一直不執行?林智群說,死刑犯跟他們的律師之前就是這樣玩,現在連大法官解釋都出來了,還能再聲請什麼程序阻擋執行?他也很好奇。
林智群並表示,憲法法庭這次給死刑設了一堆限制(比如:全部承辦法官都要一致同意判死刑、有精神障礙不能判死刑、不是最嚴重之罪不能判死刑),37個死刑犯的律師應該也會拿這個憲法法庭判決,分別採取相對應的救濟措施,應該會有一堆人聲請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林智群同時指出,執政黨也會面臨一個難題,不執行,民眾靠腰司法正義何在!執行了,歐盟會抗議,影響外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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