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有條件合憲」!法學教授林志潔「10個字」解釋完畢
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憲法法庭今(20)日針對包括王信福等一共37名死囚提出,對於死刑是否違憲或合憲的釋憲聲請進行宣判,結果判決有條件合憲。對此,陽明交通大學科法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也以10個字簡短說明,「慎死、完備程序但不廢死。」
憲法法庭判決指出,我國憲法下,生命權固屬最重要的憲法權利,然其保障仍有例外,而非絕對不可侵犯的權利。
判決表示,生命無價且等價,「禁止殺人」向為人類社會的傳統及普遍性行為誡命。是就故意殺人行為,國家於符合罪責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之前提下,本得以刑法制裁此等嚴重犯罪行為,以保障人民之生命法益,並維持社會秩序。
林志潔今也透過臉書發文說明,死刑有條件合憲,也就是,「刑罰若是唯一死刑,違憲」、「死刑案件須有言詞辯論」、「死刑案件須強制辯護」、「審判須提高程序嚴謹度」,以及「心智缺陷障礙應有特殊審理程序,在制度完善前不應判處死刑」。
簡單來說,林志潔以10個字說明,「慎死、完備程序但不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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