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條件合憲」 賴清德說話了
即時中心/詹詠淇、葉孟秋報導
由37名死囚共同聲請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3時正式開庭宣布結果,「死刑有條件合憲」。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賴清德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結果,也期待相關部門能夠依判決意旨來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與人權價值,讓法制度更加的完善。
憲法法庭今日下午3時正式開庭宣布結果:包括刑法271條第一項殺人罪者,處死刑、無期徒刑等,符合適用範圍,不過其他部分法條規定不符合憲法保障生命權意旨,因此自即日起失其效力,需要重新展開審判;也就是死刑仍然合憲,但限縮罪刑的適用範圍。
郭雅慧指出,針對王信福等37人申請審查死刑相關規定之合憲性,憲法法庭做成了判決,總統賴清德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結果,也期待相關部門能夠依判決意旨來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與人權價值,讓法制度更加的完善。
「這是台灣司法重要的里程碑」,郭雅慧強調,賴清德理解台灣社會存在多元的聲音,期盼全體國人能夠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持續對話溝通,政府也會落實社會安全網,來加強被害人的保護,並且期望朝野共同協力,讓我國法制既能維護社會治安,也能夠更符合人權的理念。
原文出處:快新聞/死刑「有條件合憲」 賴清德:尊重司法審判、強化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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