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釋憲激辯!5年476件殺人案僅1件判死 法務部:審判程序很嚴謹

憲法法庭今天進行死刑是否合憲辯論,法務部強調力挺合憲,強調死刑不當然違反生命權保障,也不當然構成酷刑(必須看執行方式是否殘忍或不人道),更沒有侵害人性尊嚴,死刑是回應人民對於「公正」的期待,法務部更亮數據表示,5年內476件殺人案只有1件判死刑,可見審判程序嚴謹,法務部肯定死刑的正當性,建請憲法法庭宣告合憲。

法務部主帥、檢察司長郭永發表示,死刑制度是長期憲政秩序肯認的,歷來的大法官解釋也都認為死刑屬於合憲,既然社會對於法價值認識的現狀並沒有改變,就不該轉變見解。

他也認為,禁止剝奪生命基本權的誡命並沒有絕對,應有限制,只要通過比例原則的審查就可以了。法務部認為,死刑不當然侵犯人性尊嚴,只要確立無罪責就沒有《刑法》,這是給予個人自我決定、自我負責的尊重,因此沒有違反人性尊嚴。

他也表示,死刑也不當然構成酷刑,這要看執行方式是否殘忍或不人道,而且死刑只針對情節最嚴重的罪,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在沒有其他刑罰的不得已情況下,已經盡可能的謙抑適用,這是國家回應人民對公正的期待,法務部肯定死刑的正當性。而且在國外實務上,日本最高法院、南韓憲法法院均肯定死刑不違憲,死刑可以通過罪刑相當性的審查。

憲法法庭針對死刑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圖為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陳品佑攝
憲法法庭針對死刑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圖為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陳品佑攝

他也認為,死刑已經有特別程序保障,例如上訴三審也是強制辯護案件,還受《刑事妥速審判法》的保障,實務上的量刑基準可避免歧視或恣意,而且《國民法官法》也提高死刑評決數,從過半數提高到3分之2決。他強調,死刑量刑基準可滿足上述原則,近5年來的476件重大殺人案也僅有一件判處死刑,足見死刑案件審判程序嚴謹。

他解釋,死刑也有特別救濟程序,可以提起憲法訴訟、再審、赦免等,且沒有次數限制,依現行規定已經盡可能避免誤判,確保程序穩妥。

郭永發在中午休息時間向媒體表示,法院審判程序已經很嚴謹,加上5年來的重大案件,400多件就只有一件判死,而且法務部有「執行死刑規則」,只有存在特別救濟程序就不會執行,再次強調死刑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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