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職家屬爭立碑 縣府:讓每條生命獲得同等尊重 才是普世價值

今(二十八)日彰化縣消防局重申未承諾家屬在火車站立碑,未來參考各縣市的做法並沒有改變。消防局除參考近年發生兩次重大火災事件造成多名消防員殉職之桃園市政府作法,建請消防署在竹山訓練中心,比照國外消防學院設置殉職消防員紀念園區,定期舉辦追思緬懷,另擬在志帆任職的彰化市東區消防分隊的外牆適當地方,以公共藝術造型意象予以研議,但均未為家屬所接受。

至於家屬要求在火車站立碑,根據統計從民國八十四年迄今全國有一0五名消防人員因公殉職(或死亡),目前其他縣市或國外都沒有這樣的案例,過去消促會也曾要求桃園市政府要在火車站立碑,最後桃園市政府並未同意設置於火車站前,而是於新蓋廳舍以融入公共藝術意象型式設置,期能時時達提醒作用。

就在六月二十一日海軍S-70C反潛直升機訓練時重落地,導致四名軍官受傷,機工長劉尚鈞不幸殉職,留給家屬和同袍無限傷痛,但家屬如過往皆沒有要求要在失事地點立碑。

政府對每位執勤公務員因公殉職表彰必須有一致性,尤其從未有軍警醫護等高危險群公務員因公殉職立碑,這個訴求如果成立,是否各地方也須比照辦理?立碑看似簡單,讓每條生命獲得同等尊重,才是普世價值。

求仁得仁的志帆分隊長救災殉職後,消防局積極報請從優撫卹,協助家屬後續遺體安置、關懷慰問、頒授褒揚令及追晉分隊長事宜,並依家屬意願入祀彰化忠烈祠,讓勇消英靈之豐功偉績、忠貞雋譽,已足為後世表率,亦請家屬放下萬念,支持消防局參考他縣市作法來作為紀念與惕勵,才能給志帆留下勇者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