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牙醫師二審判無期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台中賴姓男子前年到牙醫診所找任職助理的妹妹遭拒,持刀殺死王姓牙醫師,並砍傷羅姓、翁姓護理師,二審以精神障礙為由判處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有諸多疑點沒有詳細說明,無清說服大眾,今天撤銷原判決,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最高法院發布新聞稿指出,驅動賴男殺人的動機,到底與他罹患的思覺失調症有無關聯,應進一步調查;而且草屯療養院及台中榮總鑑定報告對此也有不同意見。二審沒有進一步調查就採用草屯療養院的鑑定意見,也未說明為何台中榮總的鑑定意見不具有醫學合理性的理由。最高法院也認為,賴男因為不滿妹妹「欲殺之而後快」的高漲情緒,為什麼是「不能」而不是「不願」控制衝動?二審判決沒有詳細說明疑點,不能說服社會大眾。因此決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