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馬國女大生死刑撤銷發回 死者母淚控「不是讓女兒來台送死」

梁育誌(中)2020年涉嫌性侵殺害馬國鍾姓女大生。(資料照)
梁育誌(中)2020年涉嫌性侵殺害馬國鍾姓女大生。(資料照)

就讀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的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遭到凶嫌梁育誌性侵殺害,事件震驚台灣和馬來西亞,梁育誌一審、二審均被判死刑,不過最高法院審酌,二審判死的理由與事實矛盾、調查未盡等違背法令情形,14日將其涉犯強制性交殺人罪部分撤銷發回更審。而鍾姓女大生的母親聞訊情緒激動,痛訴自己是送女兒來讀書,「不是送她(來台灣)去死的」。

2020年10月底,當時就讀長榮大學的馬來西亞籍的鍾姓女學生,在返回住處時途經校園附近的台鐵便道,不料卻被凶嫌梁育誌擄走,遭到性侵殺害,梁男隨後將鍾女的遺體棄置阿蓮山區。檢警將梁男逮捕後,循線追查發現梁男之前就在長榮大學校園附近擄走其他女學生未遂,竟繼續找人下手,檢方後來依強制性交未遂、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遺棄屍體等罪嫌起訴梁男,並求處死刑。

梁男一審被判死刑,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認定梁育誌共犯3項罪,其中強制性交未遂罪、棄屍罪,分別判刑2年10月與2年,強制性交殺人罪則處死刑。不過最高法院認為,就梁男計畫性犯罪部分是否包括殺人,二審於事實認定強制性交及強盜財物是計畫性犯罪,不包括殺人,卻於理由認定殺人是計畫性的一部分,全案是否均屬計畫性的認定及量刑,二審有調查職責未盡之違法,14日將其涉犯強制性交殺人罪部分撤銷發回更審。

根據《TVBS》報導,鍾女的母親得知消息後情緒激動,痛哭失聲,表示自己跟律師在沒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法院就做出撤銷判決,讓她質疑「到底是不是你們(台灣)司法是有黑箱作業」。鍾女的母親也淚訴,在女兒遇害前,梁男就曾對其他女學生出手,「法官怎麼可以說,那個凶嫌他沒有計畫性殺人犯案」,鍾女母親悲痛表示:「我是送女兒去台灣讀書的,我不是送她去死的,已經很倒楣死了,為什麼不要給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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