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蛋危機爆發月餘 未見開罰
中國時報【楊騰凱╱台北報導】
農委會在8月22日對全台1459場蛋雞場展開芬普尼檢測,共有47場超過標準5ppb,被列入不合格名單。違規用藥依法可罰6萬元至30萬元,但檢驗至今超過1個多月,政府仍未對47場違規業者開罰,執法決心何在?令人質疑。
芬普尼本非台灣的雞蛋藥物殘留檢驗項目,由於歐洲爆發芬普尼毒蛋爭議,引起國際高度重視,農委會才展開檢測,結果全台共有47家蛋雞場所產的雞蛋被驗出超標,共從市場通路、蛋雞場內,下架封存了超過150萬顆毒蛋,成為嚴重的食安問題。
防檢局副局長施泰華表示,依照《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違規使用芬普尼的蛋雞場可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不過實際執行開罰作業地是地方政府,而且雞蛋驗出芬普尼也是第一次發生,所以需要一點時間釐清農民違規用藥的細節,防檢局9月底已函請地方政府加速辦理,會力求最短時間內對違規蛋雞場進行處分。
施泰華指出,農委會主委林聰賢已經裁示,未來若有蛋雞場再發生違規使用芬普尼的情形,都將重罰處理,初犯者直接罰30萬元,再犯者則罰250萬元,同時農委會還會修正《畜牧法》,若發生重大食安事件,可以直接撤照撤證,要求違法蛋雞場關門。
施泰華表示,防檢局每年會抽查850場蛋雞場,檢驗其所產的蛋是否有動物用藥超標的情形,現在開始,芬普尼已被列為檢驗項目之一,預計至今年底會抽查約200場蛋雞場,芬普尼檢驗不會中斷,呼籲農民切勿抱有僥倖心態。
台灣大學獸醫專業學院教授周晉澄表示,芬普尼在去年初已經禁止農用,如果要用在牧場噴灑當作環境用藥,也應由具備執照的專業人員操作,雞農不得自己噴灑,芬普尼蛋事件很明顯就是違法使用,農委會執法管理應該落實,農委會應加把勁,解決藥物殘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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