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在家自製手榴彈 士院判9年6月徒刑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5日電)有毒品前科的邱姓男子,在家以高空煙火的火藥自製手榴彈及子彈,警方查緝毒品案時赫然發現邱男家中宛如火藥庫。士林地方法院依槍砲等罪判邱男有期徒刑9年6月。可上訴。

25歲邱男有毒品前科,警方接獲線報,邱男以販毒為業並擁槍自重,去年7月間到邱男住處搜索,當場查獲土造手榴彈13顆含半成品1顆、改造子彈70顆及製造手榴彈、子彈等相關工具一批。

檢警調查,邱男因故與人結怨,想要藉機尋仇,利用網路購買高空煙火、彈頭、彈殼、手榴彈模型彈後,將高空煙火內的火藥取出,再將火藥、鋼珠置入手榴彈模型彈、子彈後密封,製造具有殺傷力的手榴彈與子彈。

邱男到案後,對犯行坦承不諱,士林地檢署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起訴邱男。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邱男持有的11顆土製手榴彈、68顆子彈具有殺傷力,日前判處邱男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6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6萬元,得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