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反對提高罷免門檻 黃國昌:連署過程比照正副總統選罷法

民眾黨反對提高罷免門檻 黃國昌:連署過程比照正副總統選罷法 233
民眾黨反對提高罷免門檻 黃國昌:連署過程比照正副總統選罷法 23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2)日在會議後召開記者會,總召黃國昌表示,在會議上作出三點決議,其中在備受矚目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上,立委麥玉珍將提出修正動議,方向是不贊成調整罷免門檻,但連署過程要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

針對《選罷法》修法,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不贊成提高罷免門檻,但黃國昌也清楚表達主席柯文哲與黨團的態度,台灣民眾黨不贊成提高罷免門檻,沒收人民公民權,但過去罷免連署出現種種冒名亂象,使罷免制度成為政黨的仇恨動員工具;為了要真正保障並彰顯人民受憲法所保障的罷免權,必須確保罷免程序的發動與連署符合程序正義。

黃國昌表示,要真正保護保障且彰顯人民在《憲法》所保障的罷免權,就必須確保整個罷免程序的發動,連署是符合當事人真意,因此在本周四內政委員會排審《選罷法》時,麥玉珍將提出民眾黨版本的修正動議,大方向是不贊成調整罷免門檻,但提議連署過程中程序應當要嚴謹,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

至於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也提案,要求罷免案提議、連署需附身分證「發證日期」,若冒名提議、連署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黃國昌回應,吳秉叡應該是意識到過去連署造假,甚到抄樁腳名冊的情況嚴重,才會提出這樣子的修法方向。

黃國昌指出,吳秉叡的修法方向與民眾黨一致,但是民眾黨主張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違反本人意願、沒有經過本人的同意抄寫、冒用別人名字參與連署等,必須要有相應的刑事處罰。

張啓楷也補充說明,從目前修法討論來看,國、民兩黨都往民眾黨靠攏,民眾黨將提出的《選罷法》修正版本,除了不能偽造以外,更重要的是比照總統和副總統選舉時的連署規定,要附上身分證影本,過程非常嚴格。他建議,吳秉叡可以參考民眾黨版本,不要只學部分,民眾黨版本重視一致性,目的是不要讓連署成為政黨鬥爭的工具。

照片來源:民眾黨立院黨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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