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11問」大法官!黃國昌直指死刑釋憲這疑慮:是否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民眾黨團今(23)日召開記者會,針對大法官被提名人發出「十一問」,其中也包含死刑存廢議題。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指出,這次憲法法庭判決所製造的出來的問題,未來只會引發更多的爭議,而無助於實際問題的解決,那既然未來會引發更多的爭議,有望於成為憲法法庭大法官的人,針對這些問題應該說清楚講明白。他也質疑,憲法法庭判決提到的「犯罪情節最嚴重」,有沒有違反法律明確性的原則?這是不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會不會違反法律明確性的原則?

民眾黨團提出的十一項問題,包含:1、司法改革;2、大法官任期;3、大法官遴選制度;4、修憲門檻與民主實踐;5、積極司法與司法信賴;6、中央地方財政;7、人民退休經濟生活維繫;8、長照政策失能者與照顧者尊嚴之探討;9、死刑存廢;10、性別認同與權力保障;11、國民法官法制度評析。民眾黨團今日將把問卷正式以掛號提出。

總統是否應該領導司改?黃國昌:司法院正、副院長一定要答

黃國昌指出,對司法院的大法官提出問卷,要他們在審查以前實質回答這件事情,相信這一屆被提名為司法院大法官的人都非常非常熟悉,當初他還在學界的時候,民間團體組成民間監督大法官聯盟,要求的被提名當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者,就必須要回覆對於司法改革等重要議題的立場,這次被提名的大法官,裡面有非常多過去自己就參與了民間監督大法官聯盟。

黃國昌說,他要提醒總統賴清德,2016年前總統蔡英文提名司法院正、副院長跟大法官的時候,時代力量黨團也發出了類似的問卷,當時司法院正、副院長2個人和大法官5個人,7位全部回覆,且這都還是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沒有修正以前,這些大法官被提名人攸關整個國家的憲政秩序,以及人民所關心的司法政策議題的走向,權力大得不得了,若他們不回覆問卷,將會對於接下來實質審查程序當中黨團成員的投票,造成關鍵性的決定影響。

黃國昌指出,司法院正、副院長一定要回答的是司法改革,認不認為總統應該要領導司法改革?對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裡的評價是什麼?對過去8年民進黨政府所領導的司法改革是不是滿意?如果有幸當司法院正、副院長,你打算要怎麼做?這個是基本題,如果連這種問題都回答不出來,就請自己知所進退。

死刑第一到第三審都得一致決 黃國昌:美國也只要求一審

黃國昌也說,大法官被提名人必須明確表達對於死刑存廢的看法,因為在上周憲法法庭的判決說,要判死刑在實體上面要屬於犯罪情節最嚴重,但什麼是犯罪情節最嚴重,在整個判決裡面沒有任何說明,沒有任何定義,也沒有任何例子,他要請教現在憲法法庭的法官,認不認為這樣子的立法會違反法律明確性的原則?這是不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

黃國昌批評,大法官在這麼重要的判決裡面,沒有一個地方去定義什麼是犯罪情節最嚴重,沒有定義概念沒有說明,更沒有具體的例子,犯罪情節通常是只有更嚴重,沒有最嚴重,相信這句話很多人都心有所感,憲法法庭既然做出了這樣的判決,未來造成的爭議會很大,因為一旦罪犯被判死刑了以後,未來一定會申請憲法救濟,主張犯罪情節其實不是最嚴重,可以描述出100種以上會更嚴重的狀況,未來的爭議絕對會不斷的發生。

黃國昌也提到,這次憲法法庭說,從第一審到第三審,所有都要一致決,看到這樣的憲法法庭所設定的基準,他非常驚訝,美國陪審團判死刑絕大多數州的州法大多數州要求陪審團做成一致決才能夠處死刑,但這樣的要求也只有在第一審,也只有要求在第一審,到第二審或到聯邦最高法院,沒有人再要求一致決,請教一下這些準大法官,知不知道有哪個國家的立法例採取了憲法法庭今天所宣告的基準?

黃國昌強調,這不是在對於死刑純粹的立場,因為這是牽涉到個人最深層價值的判斷,他請教的是作為一個未來可能作為憲法法庭判決的人,要怎麼樣去解釋及解決這個判決所遺留下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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