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廉政會啟動調查涉案黨員 林宜瑾已立案 陳宗彥則建請黨中央處置
立委林宜瑾涉詐領助理費遭檢調搜查,民進黨廉政會為此立案調查,將視約談情況給予處分。(圖片來源/臉書@林宜瑾)
近日接連有綠營政治人物涉及司法案件,民進黨廉政會也頻頻召開會議相關事宜,除了有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於南市府任職時,接受不當性招待,遭台南地檢署偵結起訴外,還有民進黨立委林宜瑾遭南檢突襲搜查。
民進黨27日晚間為此二案召開廉政會,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於會後說明,由於陳宗彥不是《廉政條例》的適用對象,因此將委由黨中央依照《紀律裁決條例》後續討論處分;而林宜瑾案雖已立案調查,但現階段只是交保,還要後續觀察案情進展。
陳宗彥案將建請黨中央處置
針對陳宗彥案,邱駿彥說明,陳宗彥並不是《廉政條例》的適用對象,並且案發時間至今已逾十年。廉政委員會無法針對陳宗彥立案,但是考慮到民進黨相當重視清廉,因此廉政委員在會中決議,將建請黨中央依照《紀律裁決條例》規定來處理陳宗彥案。
邱駿彥說明,「紀律裁決條例」的適用對象比較寬廣,有包含重要從政黨員。廉政委員希望還是要處理陳宗彥案,但是廉政委員會沒有適合的依據可以著手,那就請黨中央依照紀律裁決條例來處理。至於裁決條例最重處罰,一樣還是「除名」。
邱駿彥強調,陳宗彥案是先例,過去幾乎都是《廉政條例》就能夠加以處理。不過這次陳宗彥案發時是局處首長,是《廉政條例》沒有包含的對象,規範沒有到那麼廣。因此會上廉政委員也討論,應該把涵蓋的對象放寬,現行規範對象只到鄉鎮縣市首長,不包含局處首長,這部分明年全代會將進行修法。
林宜瑾案今日將另行約談
由於日前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被羈押禁見後廉政會便立刻做出停權決定,立委林宜瑾的處分備受關注。
邱駿彥指出,林宜瑾案跟鄭文燦案無法相提並論,鄭文燦案受到社會矚目,民進黨必須馬上處理,而林宜瑾是助理費問題,就算是被羈押禁見,到底要停權多久還必須另外討論,兩案不能相提並論,若林宜瑾被羈押,廉政委員會將再度召開會議討論,所以並未一次就做成處分。
邱駿彥解釋,林宜瑾是現任立委,屬於《廉政條例》適用對象,今天決議立案進行調查,重點會放在詐領助理費究竟是放進自己口袋還是用在助理身上。法院判決有點分歧,如果用在助理身上就比較輕,但放進自己口袋就比較重,會循著這方向進行調查。
邱駿彥表示,今天只是立案,林宜瑾100萬交保,按照過去慣例,若是羈押禁見就會馬上處理,但目前只是交保,還要觀察檢察官的進展,誰也不曉得接下來會發生什麼狀況,週三(28)就會發函林宜瑾約談,未來具體時程要看她的回覆狀況。
鄭文燦已停權尚待一審判決再作處分
另外,由於昨日也適逢鄭文燦涉嫌收賄500萬元案被桃園地檢署偵結起訴,並遭求處12年徒刑,全案起訴後移審桃園地方法院,桃園地院也在昨日晚間9時30分召開移審庭,於28日凌晨1時25分裁定鄭文燦依28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邱駿彥昨日晚間受訪也據此表示,7月中已針對鄭文燦作成停權3年的處分,原則上依照《廉政條例》,若一審判決有罪時,必須要再重新審視究竟要除名還是停權,但現在只是起訴而已。如今鄭文燦既然已被停權,就不會另外再作處分。
不過,邱駿彥也另外提到,廉政會也有討論到鄭文燦子弟兵、桃園市議員張肇良案,因張肇良與鄭文燦案相關,不過張肇良事發當時僅是桃園市的市政顧問,並非《廉政條例》的適用對象,所以張肇良會與陳宗彥案一併建請黨中央依照《紀律裁決條例》處理,大概黨中央會另請地方黨部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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