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遞送國會改革案釋憲聲請書!7大理由曝光 柯建銘:期待能撥雲見日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26)日前往司法院遞送國會改革法釋憲聲請書,並公布7大理由,包含憲法並未建構國會優位之憲政體制,立法權行駛時有其界限、立法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應屬無效等。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已聲請釋憲,希望這是史上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將尊重大法官的判決,也期待能夠撥雲見日。

柯建銘表示,今天是憲政時刻、歷史時刻,歷史上會永遠記住今天,看到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一已聲請釋憲,希望這是史上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黨團在第一線作戰了解整個過程,很清楚3月底到528整整2個月,黨團成員在每個戰場上奮戰,非常刻苦銘心,拉弓已滿、我們手發射箭。

柯建銘說,至於為何要釋憲,因為憲法已經失血了,進入加護病房、即將裝上葉克膜,這是關鍵時刻,要搶救憲法。再者已經實質摧毀國家憲政體制,同時涉及國安,這一定要緊急處分,因為已經實質摧毀國家憲政體制,同時涉及國安,敬告國民黨,對於大法官的惡質攻擊、詆毀、恐嚇,乃至要刪減預算等行為,「這不是黑道什麼是黑道」,藍白敢對抗民意、憲法卻不敢對抗中國,這是他們要接受歷史拷問時刻。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指出,經過嚴謹審視、周延討論,提出聲請釋憲7大理由,第一、權利分立為憲法秩序的基礎,憲法並未建構國會優位之憲政體制,立法權行駛時有其界限;第二、立法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應屬無效;第三、國情報告規定抵觸國家權力分立原則;第四、藐視國會罪相關規定抵觸權力分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第五、人事同意權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比例原則、侵害被提名人之隱私權;第六、調查權行使相關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違背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第七、聽政權續相關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侵害人民訴訟權,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相違。

委任律師陳鵬光則表示, 585釋憲核心就是立院調查權行使,在範圍跟程序上都有所限制,並不是無邊無際,這次國會擴權認為在總統職權行使上,變成讓總統直接對立院負責,必須到立院受質詢,已經嚴重影響憲政體制跟總統權限核心領率,且法案一但實施,就會造成無法回復的權限失衡損害,另外就質詢跟調查權,結果可能會使國防外交機密還有行政特權事項乃至於個人秘密、企業營業秘密,一經揭露就難以回復了。

陳鵬光說,事實上,也看到立院可能會利用這樣的空窗期推動相關法令實施,也會有事實上的急迫性,如果大法官准許暫時處分,其實是過去行之有年的憲政體制延續,人民的基本權也獲得保障,不會有額外的不利,這也是人民對倉促立法的高度疑慮。如果准許暫時處分暫停該法實施,結果應該會比較好,因此聲請暫時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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