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化:損失和損害的概念、富國付款與中國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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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同意設立損失和損害基金被視為COP27的一項突破

世界各國領導人終於在埃及的COP27大會上達成一項歷史性協議,向面臨氣候變化影響的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

設立「損失和損害」基金被視為一項突破,但發達國家先前的付款承諾仍有待兌現。

什麼是「損失和損害」?中國目前在這一方面處於什麼地位?

各國要錢幹什麼?

用於氣候行動的資金大致分為三類:

損失和損害

這筆錢用於幫助發展中國家從已經遭受的氣候變化的影響中恢復過來。

例如,僅在過去12個月中,從巴基斯坦的洪水到東非的乾旱,發展中國家就經歷了與氣候變化相關的嚴重災害。

救災資金通常已經通過人道主義援助獲得。

然而,發展中國家希望發達國家提供有保障的補償,他們說發達國家在歷史上對氣候變化負有責任。

發達國家認識到需要為此提供資金。然而,將付款視為賠償是有爭議的,他們對接受有關條款的責任持謹慎態度。

減緩

這筆錢是幫助發展中國家擺脫化石燃料和其他污染活動的資金。這是迄今為止與氣候變化相關給予最多資金的領域。

許多國家仍有燃煤電廠尚未達到使用壽命。他們需要資金或技術支持才能轉向清潔能源,例如太陽能發電場。

適應

這筆錢是幫助發展中國家為氣候變化的最壞影響做好凖備的資金。

它與損失和損害不同的是,它專注於未來。

它的需求因國家/地區而異,但可能包括:

  1. 建立更強大的防洪設施

  2. 重新安置有風險的人口

  3. 發展防風暴建築

  4. 推廣種植更能抗乾旱的糧食農作物

關於損失和損害達成了什麼協議?

200多個國家同意設立損失和損害基金。

發達國家將向該基金捐款,然後將其分發給「特別脆弱」的國家。

在2021年的COP26會議上,損失和損害甚至沒有列入議程。所以這是COP27的一個重大進展。

仍有許多細節需要解決,包括富裕國家將支付多少以及如何分配資金。

各方希望明年初的一系列研討會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但人們提出強烈擔心,認為該基金可能會因減排協議缺乏進展而受到損害。

世界自然基金會(World Wildlife Fund)的凱蒂·懷特(Katie White)表示,除非按照1.5攝氏度的目標緊急削減排放量,損失和損害協議「有可能成為為災難性結果的首付」。

到目前為止給了多少錢?

2009年,較富裕的國家同意到2020年底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880億英鎊)的氣候行動資助。

但到2009年年底,提供資金的總額為833億美元(730億英鎊)。該目標預計將在2023年實現。

根據經合組織的數據,這筆錢的大部分(82%)來自公共資金,其餘來自私營部門。

但聯合國委託進行的分析表明,私營部門可以提供實現氣候承諾所需的未來投資的70%。

由550多家私營公司組成的聯盟已承諾使用130萬億美元的資產來幫助實現淨零排放。

發展中國家是否獲得了足夠的資金?

不僅現有的氣候融資承諾目前沒有完全兌現,而且發展中國家認為資金目標太低。

在2021年的英國格拉斯哥氣候峰會上,77國集團加上中國的發展中國家聯盟呼籲富裕國家到2030年調動至少1.3萬億美元(1.14萬億英鎊)。他們認為,這些資金應該在減少排放和為氣候變化做凖備之間平分。

根據經合組織的最新數據,目前只有34%的氣候融資用於幫助發展中國家適應氣候變化。

此外,大部分公共資金(71%)仍然以貸款形式提供,而不是直接贈款。這可能會增加較貧窮國家的債務負擔。

樂施會國際氣候政策負責人納夫科特·達比認為這非常不公平。

他說:「富裕國家非但沒有支持面臨乾旱、颶風和洪水惡化的國家,反而削弱了應對下一次衝擊的能力,加深了有關國家的貧困。」

中國不斷變化的地位

2009年前後,作為目前全世界溫室氣體最大的排放國,中國在減緩氣候變化問題上的立場發生了逐漸的轉變:從忽視環境惡化專注經濟增長的發展,改變為致力於顯著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和綠色能源開發;在國際談判中也從消極被動轉變為積極進取,希望發揮領導作用。

因為中國和美國這兩個世界最大的排放國達成協議,與世界各國協調,推動了聯合國在2015 年12 月召開的COP21氣候變化大會達成了影響世界未來的《巴黎協議》。

但是,雖然中國近十多年不斷加速發展綠色清潔能源及技術,但同時它仍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國和煤炭生產國,並在2022年為防止經濟衰退加速批准設立新的燃煤發電廠。

中國也在為氣候變化損失損害資金提供援助:2015年,北京出資200億元人民幣,建立中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支持其他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包括增強其使用綠色氣候基金資金的能力。中國還承諾不在海外支持新建火力發電場。

國際上出現越來越多的聲音,質疑中國是否應該歸入發達國家行列,在氣候變化的損失和損害問題上是否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

在2022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7會議上,作為最容易受氣候變化影響的欠發達國家,小島嶼國家集團首次提出中國和印度做為目前溫室氣體排放大國,有責任向發展中國家支付氣候損失和損害的基金做出資金貢獻。但這一要求被中國氣候變化代表拒絕。因為目前的損失和損害基金的概念更多的仍側重工業革命後實現發達的國家的歷史責任。中國還說,中國已經做出對發展中國家專門的基金支持。

國際上監測碳排放組織的新數據顯示,中國做為目前世界最大排放國,2019年其排放量超過所有發達國家排放量總和。中國的人均排放量在2020和2021年仍在較大幅度增長。而美國做為世界第二大排放國,其排放總量和人均排放量均在逐年遞減。

因此,在遏制氣候變化的損失和損害問題上,中國未來是否能履行2030年之前碳排放達峰的承諾,是否因此將會面臨更大國際壓力,均值得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