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撕破臉?狀告吹哨者

工商時報【彭禎伶╱台北報導】

到底誰才是吹哨者?永豐金控及其子公司永豐銀行23日公告,因為金管會接到民眾檢舉,指稱永豐金出售永豐銀子行美國遠東銀行(FENB)有「疑點」,永豐銀在歷經三年調查後,決定對當時專案小組負責人、前永豐銀總經理張源,依涉違反金控法及銀行法特別背信罪提告。

同時永豐金亦以未善盡顧問及善良管理人義務,對專案的財務顧問摩根士丹利提出民事求償訴訟,求償金額新台幣21.5億元。

永豐金及永豐銀主張,張源身為專案小組負責人,但卻未對董事會提醒FENB有5,728萬美元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與1,200萬美元的「備抵壞帳迴轉價值」,合計約合新台幣21.5億元;同時張源堅持選在7月8日台灣颱風天時舉行董事會,當天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及一位獨董未能出席,董事會在資訊不充份的情況下通過此案,造成出售價格可能低估,未能保障股東權益。

張?源要求專案小組過程中都使用外部電郵帳號,未告知永豐金,事後也拒絕提供電郵內容;永豐銀法務長廖順興指出,FENB一開始採競價出售,有另一買家Preferred Bank二輪出價亦「不劣於」買家Cathay,但Preferred總裁7月初來台,在買賣合約未確定前,想見張源,但被拒絕。

永豐金在經三年調查,及今年6月取得摩根士丹利交出的1,418封與專案小組往來的電郵,並與恆業、國際通商等律師事務所研商後,認為張源在「交易過程中的確有很多不合常理的一些安排與作法」,未為公司最大利益及可能得到的更高價格努力,判斷已構成金控法及銀行法背信罪,最後決定提告。

永豐金及永豐銀是在2016年7月8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處分子公司Sinopac Bancorp(SPB)100%股權,賣給美國公司Cathay General Bancorp,SPB100%持有FENB股權,處分金額3.53億美元,永豐金當時公告可認列新台幣20.62億元的處分利益。

永豐銀表示,金管會在2016年10月、12月及隔年3月、5月都轉給永豐金民眾陳情函,指稱此交易案有若干疑點,要求永豐銀調查,但當時摩根士丹利及專案小組成員都拒交資料,難以判斷價格是否低估,金管會在2017年一度中止審查此交易案,但在永豐金補件後,最終7月核准此案。

永豐銀強調,在三年調查及取得殘缺電郵後發現,張源向臨時董事會報告FENB交易案時,未將6,928萬美元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及「備抵壞帳迴轉價值」列入出售資產項目,但資料顯示,張源有向買家揭露該兩筆的價值,且Cathay後來也的確運用這些資產得到相關利益,代表張源自始即知悉,卻刻意隱匿董事會。

同時張源明知Cathay已在2016年6月30日召開董事會通過本交易案,卻聲稱買賣雙方必須要在2016年7月8日同日召開董事會通過此案,不顧當日為颱風放假日,處理程序顯有不合常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