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染環境 擬自付清理費

汙染環境 擬自付清理費

環保案件往往都是輕罰業者解決引發民怨,司改分組會議、昨天決議,未來將研擬、在環保法律中、增訂「吹哨者」條款,並由環保犯罪者負擔廢棄物清理費用,檢察官陳瑞仁說,環保犯罪者的錯,不應該總由老百姓的納稅錢來幫忙善後,「讓破壞環境者付出代價」。 以新竹關西馬武督汙水案為例,犯罪所得一萬元,政府花廿七萬元清汙,檢察官說「要讓被告去付,他才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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