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智慧:人權不是執政者的民主化妝品 「免於恐懼」、「免於貧窮」是市井小民迫切需要的人權

【綜合報導】立法委員沈智慧今(8)日在立法院國是論壇發言指出:「人權不是執政者的民主化妝品」。沈智慧說,一個心目中「只有政權、沒有人權」的執政者,就算通過再多的人權施行法,也不過是增加了幾款「民主化妝品」而已。

    沈智慧說,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三位中華民國總統都大力推動「人權」。陳水扁在任內喊出「人權立國」;馬英九加碼到「人權大步走」,在任內還推動立法院制定5個聯合國人權公約施行法;蔡英文則想要推動「全方位的人權政策」。

    然而人民迫切需要的「人權」,請問執政者給的出來嗎?    在百姓的日常生活裡,只要睜開眼睛,人們看到的是:

        「酒駕被抓到,可以無保釋回。    酒駕撞死人,有錢和解就可以輕判。    在大賣場裡,提腳踹兒子的肚子,旁觀者都幫不上。    拔指甲、熱水燙、灌毒、抽打被殘殺的嬰兒、孩童,不用判死。    虐打婦女的家庭暴力案件,永不停止。    隨機殺人,可用精神耗弱為由,逃過法律制裁。」

    更嚴重的是,    三審定讞的死刑犯,可以好好活著,安度餘生。難道執刑的法務部,可以擅自成為司法院的「太上皇」,在做「第四審」的事嗎?

    沈智慧說,絕大多數的平民百姓的人權誰來保護?難道「免於恐懼」、「免於貧窮」、「發展自我」,這些市井小民需要的「人權」就不是「人權」嗎?

        在文青、盲從的「人權」觀念引導到刑事司法政策時,自詡為「教化的、普遍人權的、國際接軌的」的刑事司法政策,一律將「應報主義」、「報復主義」貶為「落後立法」。

    沈智慧說,捫心自問,每個人都有可能「被酒駕車撞死」、「被陌生人捅死」的時候,「報復主義」難道不是社會迫切需要的、保護人性尊嚴的「人權」嗎?

        在我們的社會裡,有許多孩童、身心障礙者、弱勢族群、婦女同胞和單親媽媽、認真工作的上班族、勞工、農民,和受雇於政府的基層軍公教警消。這些人的人權需要執政者更多的關注和用心聆聽。

        一個「只有政權、沒有人權」的執政者,就算通過再多的人權施行法,也不過是執政者向國際吹噓的「民主化妝品」而已。

    沈智慧今天在國是論壇發言的書面全文如下:

人權不只是執政者的民主化妝品

    中華民國85年實施總統民選,台灣人民真正享受到「當家」的直接民主。22年來,我們歷經了6次總統選舉,選出過4位總統,其中還有3次政黨輪替。

    中華民國完成三次政權和平移轉,沒有發生新興民主國家政權交替時可能出現的動亂或者軍事政變。台灣人民這種高水準的、冷靜的表現,展現出深厚的民主素養,也贏得全世界的矚目與讚賞。全球華人,無一不嚮往從傳統中華文化孕育出來的民主、自由與人權之邦。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政治變革,讓中華民國成為國際政治學者讚嘆的「民主鞏固」(Democratic Consolidation)國家,邁向更穩定的民主制度發展。

    在民主鞏固的國家,任何一位民選總統都不會迴避「人權」嚴肅課題,「人權」也是執政者必須回答人民的課題。

    我們看到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三位中華民國總統,都在大力推動「人權」。例如陳水扁在任內喊出「人權立國」;馬英九加碼到「人權大步走」,還在任內推動立法院制定5個聯合國人權公約施行法;蔡英文則想要推動「全方位的人權政策」。

    但是睜開眼睛看看,百姓從日常生活裡,所看到的「人權」卻是這個樣子:

    酒駕被抓到,可以無保釋回。

    酒駕撞死人,只要有錢和解就可以輕判。

    在大賣場裡,爸爸提腳踹兒子的肚子。在餐館裡,媽媽當眾對孩子呼巴掌,旁觀者都幫不上忙。

    對不會反抗的嬰兒、孩童拔指甲、熱水燙、灌毒、抽打,一路虐待至死,這些施暴的大人都不用判死刑。

    酗酒暴打婦女的家庭暴力案件,永不停止。

    隨機殺人犯,可以想盡辦法用精神耗弱的理由,逃過法律制裁。

    三審定讞的死刑犯,可以好好活著,安度餘生。

    年輕人活在低薪有買不起房的台灣,想要結婚生子成了奢望。

    國小生提早接受到「性開放教育」。

    愁苦的母親不知道孩子何時染上吸毒?

    難道這些就是執政者要帶領人民追求的人權、自由嗎?

    善良的平民百姓他們的人權誰來保護?

    難道「免於恐懼」的自由,不是人權嗎?

    難道「免於貧窮」的自由,不是人權嗎?

    難道「發展自我」的自由,不是人權嗎?

    平民百姓用自己真實的生活經驗,戳破了執政者自詡的「人權」。

    平民百姓需要的「人權」,只能和自己「遙遙相望」。

    執政者只侷限在一小部份的「人權」觀念而洋洋自得,欠缺普遍善待人民的「人權」。人權淪落為「總統級」的口號,是執政者向國際吹噓的「民主化妝品」。

    當執政者熱衷向全世界高談闊論「人權治國」的同時,人權兩公約成了法務部「不執行死刑」的藉口。但是兩公約從來不曾約束參加簽署兩公約的國家不能死刑。

    當「人權治國」形成的司法刑事政策後,就開始鄙視「報復主義」,貶低為「落後立法觀念」。

    不過,事實與真相卻是「當司法菁英吹捧進步的、教化的刑事司法政策失靈」,讓每個人都有可能「被酒駕車輛撞死」、「被陌生人捅死」時,本席認為,「報復主義」、「應報主義」就是當前迫切需要的「人權概念」,就是人民渴望的「人權」。

    我們經常看到,在台灣社會裡,表達能力欠完整的孩童、身心障礙的弱勢族群、婦女同胞和單親媽媽、認真工作的上班族、勞工、農民,和受雇於政府的基層軍公教警消,這些「人權」多麼重要,執政者真的低下頭來,好好沉思過嗎?

    本席認為,我們的社會裡有許多需要關心的「人權課題」,不完全是執政者嘴巴所說的「人權」。

    本席認為,無論通過多少「人權公約施行法」,在「只有政權,沒有人權」的執政者心目中,再多的「人權」不過是增加了幾款民主化妝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