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近200人槍枝 新州紅旗法惹議

新澤西州「紅旗法」(red flag law)去年9月生效,三個多月來近200人的槍枝被沒收,引發爭議。截至1月22日,新州高等法院已發出186份臨時極端威脅保護令,平均每日都有至少一人被沒收武器;25例申請被法官駁回;目前尚無法得知被沒收的武器數量。

新州先進傳媒(NJ Advance Media)報導,紅旗法即允許職場同事、雇主或教師,針對可能構成他人生命危險的持槍者,提出槍枝暴力限制令申請;執法者進而將沒收這些「危險分子」的武器。這項法律此前在新州議會被稱為極端危險保護法案(Extreme Risk Protective Order Act)。

根據實際操作流程,一旦法官認為有必要限制某人的槍枝,首先將發布臨時極端威脅保護令(temporary extreme risk protection order)和搜查令(search warrant),隨後執法者將進入其住宅搜查和沒收所有槍枝、彈藥、武器以及槍枝識別證(FID)。

眾議會多數黨領袖Louis Greenwald認為這項法律效果顯著,「一些家長對於孩子的抑鬱症狀和自殺傾向擔憂不已,而現在他們可以向法官要求沒收孩子的槍枝,直到測試證明症狀消失。」

新州槍枝俱樂部聯盟(Association of New Jersey Rifle and Pistol Clubs)執行主任Scott Bach則表示,該法律明顯違憲,對任何尊重憲法的人來說都「非常滑稽」。為了表明反對態度,薩賽克士(Sussex Borough)市和米爾福德(West Milford)此前先後通過決議,明確反對紅旗法。

新州居民David Greco去年10月提告新州政府,指紅旗法違憲。他的代理律師Albert Rescinio日前表示,在未經聽證、沒有辯護的情況下,法官就剝奪一位公民的憲法權利,不合法也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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