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勿選舉 人頭助理費層出不窮議員真的不好當
昨天嘉義市3連霸議員戴寧遭指控詐領助理費500萬元,檢方聲請羈押禁見,但法官裁定80萬交保。同一天新竹縣湖口鄉何建樺則遞補宣誓就職,原因是同選區議員因人頭助理費弊案判刑定讞。全台議員助理費弊案層出不窮,過去有法官見解認為助理費形同是實質補貼,但目前統一見解以人頭領取助理費,一律以貪污罪視之!法界人士也提醒為民喉舌的議員們,真的要非常謹慎。(彭清仁報導)
新竹縣議員陳柏維因人頭助理費弊案,被判刑3年6個月定讞,同選區議員落選頭何建樺昨天遞補宣誓就職。陳柏維二審大逆轉,法官依偽造文書判刑6個月,理由是陳柏維聘請助理實際支出超過8萬元,根本不夠付助理費,也無中飽私囊貪污情形,只是最後陳柏維仍依貪污罪判刑3年6個月定讞。
新竹地區目前仍有3人因為助理費用仍在司法審理當中。新竹1位議員指出,除了六都外,各縣市議員法定8萬元的助理費,除了聘請助理進行選民服務之外,政府並無補助服務處租金,加上婚喪喜慶等基本開銷,議員每個月6萬多的薪水,加上議會開議的車馬費和誤餐費,根本不夠應付各項支出和開銷。不少議員也從助理費中想辦法,多少補助些必要開銷。也有財力較好的議員分析,助理費頂多請2到3名助理,服務處租金就要自掏腰包,每月薪資根本不夠應付婚喪喜慶,4年1次選舉看板文宣品加上炒米粉的鉅額費用,當議員不可能有錢賺。法界人士強調,過去有法官認為助理費視為實質補貼,但目前統一見解詐領助理費就是貪污,建議議座們真的要謹慎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