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馬阿河摔死 法官撤銷飼主罰鍰50萬

河馬阿河摔死 法官撤銷飼主罰鍰50萬(中央社/資料照片)

河馬「阿河」去年跳車摔落地面,台中市政府依動保法裁處張姓飼主新台幣50萬元罰鍰,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撤銷張姓飼主50萬元罰鍰。法官認為,張姓飼主對於「阿河」並無故意虐待或傷害,導致死亡情事,撤銷張姓飼主50萬元罰鍰。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指出,台中天馬牧場的河馬「阿河」去年因為園區歲修,暫時移到苗栗安置,園區整修完畢後要將「阿河」載回天馬牧場,「阿河」卻在運送過程中跳車摔落地面重傷。

次日業者雇用怪手要將「阿河」放入魚塭,卻又發生裝載「阿河」貨櫃吊孔斷裂,導致「阿河」二度受傷。去年12 月29日上午,「阿河」在魚塭內死亡。

台中市政府認為張姓飼主有違反動物保護法情事,從民國101年至104年7月13日,總共68次稽查,發現26次違規,顯見飼主無視動物之安全保護,將金錢利潤置於第一,依動保法裁處張姓飼主50萬元罰鍰。

張姓飼主訴願遭駁回,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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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華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