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預告提高墮胎罪罰金 王婉諭批限制墮胎權:哪門子的進步修法?
墮胎議題是美國大選焦點之一,如今也在台灣掀起波浪,法務部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擬將罰金提高。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今(2)日砲轟,法務部大言不慚說官話,還拿著雞毛當令箭,無視CEDAW希望台灣「人工流產除罪化」的要求,大張旗鼓的認定墮胎權應受限制,然後還要提高罰金,「請問這是哪門子的進步修法?哪門子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
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懷孕婦女墮胎者罰金從新台幣3000元提高為8萬元;意圖營利而犯墮胎者,罰金從1萬5000元提高為50萬元;致婦女於死者併科200萬元罰金。引發爭議。王婉諭昨對此質疑法務部大開性平倒車,拿國際公約混淆視聽,並強調「女性的身體不是生產的工具,要求法務部立即退回提高墮胎罪罰金的恐龍修法。
法務部:廣納各界意見為參考依據
法務部昨晚也發聲明指出,使懷胎婦女「因疾病或其他防止生命上危險之必要」所為墮胎行為,由現行「有罪但免除其刑」修正為「不罰」。法務部說明,墮胎罪修正草案依法辦理預告程序中,各界意見均將廣納為重要修法參考依據,審慎評估方向妥為研議,以符合CEDAW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意旨,完善對懷胎婦女身體自主權、健康權的保障及衡平對胎兒的保護。
但對於法務部的聲明,王婉諭今日再度發文怒批,不看還好,越看越生氣,到現在法務部還在大言不慚說官話,「明明從頭到尾,曲解CEDAW公約原意的,就是法務部!」王婉諭表示,即使有優生保健法(時代力量主張應更名為生育保健法)讓大多數的人工流產不會受到懲罰,還是有少數人因為墮胎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罰金。
王婉諭說,這在司法院的判決書系統都查得到,法務部更不可能不知道。但法務部視而不見的是,這麼多年來,「墮胎有罪」像是一副沈重的枷鎖,讓多少女性背負了不必要的罪惡感,甚至在有人工流產需求時,只能瞞著親友,偷偷摸摸找診所拿RU486。法務部拿著雞毛當令箭,無視CEDAW希望台灣「人工流產除罪化」的要求,大張旗鼓的認定墮胎權應受限制,然後還要提高罰金,「請問這是哪門子的進步修法?」
王婉諭認為,在同一份預告修法中,對於刪掉「宣傳墮胎罪」她是認同的,但是莫名其妙的提高罰金,加強墮胎的處罰,根本一點道理都沒有,就是欠罵而已,既然法務部有膽子提出這種大開倒車的修法,又在回應新聞稿中提到「是否有修正罰金刑之必要,將廣泛蒐集各界意見決定之。」
王婉諭呼籲,拜託關心女性權益、關心人工流產的大家,一起到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去「表達意見」,讓食古不化的法務部知道,沒有人支持這種張冠李戴、移花接木的荒謬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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