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遊戲橘子要賠785萬」!丁特委任律師638字聲明:應以誠實為本

記者林柏廷/台北報導

丁特委任律師陳義文呼籲「遊戲營運應以誠實為本」。(圖/記者林柏廷攝影)
丁特委任律師陳義文呼籲「遊戲營運應以誠實為本」。(圖/記者林柏廷攝影)

知名實況主丁特「紫布事件」向遊戲橘子提起消費爭議訴訟,求償2070萬新台幣的懲罰性賠償金,雙方從2月下旬迄今共對簿公堂4次,經過約5個月的審理,今(21)日法官宣布判決,被告遊戲橘子須賠償丁特「784萬875元新台幣」。

判決出爐後,遊戲橘子很快發布了多達868字的聲明表示遺憾,強調「絕無廣告不實之行為」,而對於遊戲橘子所述,丁特的委任律師「陳義文」也發布了638字聲明,呼籲「遊戲營運應以誠實為本」。

丁特委任律師聲明全文:

有關遊戲橘子公司代理發行《天堂 M》手遊,自民國106年底在臺發行以來,即多次對消費者廣告宣稱遊戲中所有機率型商品之機率與韓國原版一致,但經丁特於消費過程卻發現實際製作機率與廣告宣稱機率相去甚遠,此事實除有公平交易委員會前於民國111年6月間認定遊戲橘子公司確有廣告不實而裁處新台幣200萬元外,針對丁特因遊戲橘子公司提供不實資訊,而在錯誤認知前提下所為消費行為,前已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雖遊戲橘子公司於法院審理過程中,多次以其僅為代理商而無調整機率的權限,企圖規避其企業經營者責任,甚或以臺灣玩家期望值高於韓版等說詞,企圖混淆法院認定,但幸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承審法官多次開庭、詳為調查後,於今日宣判認定遊戲橘子公司應賠償丁特新台幣784萬875元。

丁特提起本件消費訴訟之目的,就是為了揭露真相並請求合理的損害賠償,並企望以此作為其他同樣受害消費者之前例,以法律途徑捍衛自己應有之權利,同時作為其他遊戲開發商或代理商之警惕,遊戲營運仍應以誠實為本,否則即便消費者一時遭到蒙騙,但最終仍有司法作為消費者權利救濟及正義伸張之後盾!

最後,很遺憾看到遊戲橘子公司針對判決所為之聲明,仍然在藉詞規避其身為遊戲代理商之企業經營者責任,事實上,針對臺灣遊戲生態之改善,應該不是要求消費者不得加以評論,甚至以提告之方式企圖遏止消費者間之合理討論,否則,如何達到遊戲橘子公司所稱使更多的消費者一起參與改善台灣遊戲生態?為此,我們也呼籲遊戲橘子公司,經營遊戲產業之重點應該在於企業經營者應更充分、透明的告知消費者遊戲相關資訊,對於遊戲營運均能以誠實為上策,並以確保消費者權益為優先,方能實現遊戲產業永續經營之願景。

晟奕法律事務所 陳義文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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