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挺米其林! 日料名店磯勢拒秘密客評鑑2連敗

拒絕米其林秘密客評鑑,日料名店「磯勢」二審又敗訴。(圖:motionelements)
拒絕米其林秘密客評鑑,日料名店「磯勢」二審又敗訴。(圖:motionelements)

米其林指南》美食評鑑赫赫有名,但仍有店家不願接受評鑑。北市知名日本料理店「磯勢」為此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法院禁止米其林派員前來用餐,也不得在指南上評鑑「磯勢」,沒想到連吃敗仗,高等法院二審今(19)日再判「磯勢」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位於北市松山區的磯勢日本料理,因外觀深沉無對外窗,也無招牌,只在門口的布簾上印上了店名,隱密性很高,業者行事低調,不惜打官司拒絕知名美食評鑑《米其林指南》以秘密客方式進行美食評鑑。

磯勢於2021年委託律師,向法商Manufacture Française des Pneumatiques Michelin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法院禁止該公司派遣評審員前來用餐評鑑,也禁止米其林指南上出現有關磯勢的評鑑。一審法院審理後判決敗訴,磯勢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再度敗訴。

高院認為,米其林出版的指南是就可受公評之事為意見表達,評論意見是否適切,得由讀者自行判斷,屬於言論自由及出版自由保障範疇,且米其林指南刊載餐飲資訊,可提供社會大眾消費決策參考,是餐飲產業發展選擇的指標,也可達到飲食文化世界交流的功能,具有公益價值。

法官強調,消費者沒有透露用餐目的及身分的義務,米其林評審員縱使隱匿身分前往用餐,也與消費者無異,難以認定施用詐術侵害磯勢權益,或強制磯勢締約。

高院指出,磯勢選擇在公開消費市場經營餐廳,餐飲服務自然必須面對來自各種不同角度的評論,相較於全面禁止米其林秘密客評鑑,磯勢大可調整經營的商業模式,或向廚師及員工慎重宣示企業願景及使命,透過設置符合經營目標的任用、陞遷及獎酬等策略手段,確保所追求營業自由與自我實現。

另磯勢追加餐廳主廚為原告,主張拒絕米其林評審員到餐廳用餐,此部分被高院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