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蔡明宏涉性騷同事、下屬 士林地院回應了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士林地院停職法官蔡明宏,2007年11月涉嫌將下屬女書記官載到陽明山上,以按摩為由,違反他人意願強制猥褻;2022年11月,蔡明宏故技重施,將一名女法官載到陽明山,違反其意願做出強制猥褻行為,事後兩位被害人都被診斷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台北地院於今(2024)年8月21日宣判,依兩次違反性自主行為,判蔡男應執行2年2月徒刑。監察院也通過調查報告,函請司法院督導所屬並研謀改善作為。
對於監察院的指正,士林地院發布新聞稿回應如下:
本院於112月6月同仁申訴當日,即提供各項心理支持措施,並啟動性騷擾處理機制進行調查、引進外部專家意見,並於當日依法完成通報,復依法官意願調整工作場域等,盡其所能給予職場照料。
本院並已依性騷擾申訴委員會建議,函送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且主動將其他被害人部分再次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並依該委員會決議,請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
本院擬依法移送檢察署前,致力調查釐清所涉情節,復因得悉被害人已提告,乃未重複為之,惟充分配合刑事案件之調查所需,提供所需資料,未護短亦未姑息;對監察院請本院檢討若主動提告,可宣示態度,將具高度指標意義及鼓勵其他被害人勇於出面控訴乙情,本院敬表尊重。
監察院已指出本院於本次事件之處理積極明快;於所指系統性因素之檢討,本院已利用各種會議宣示,請各主管注意職場是否有性騷擾情事,並主動通報釐清、提供相關支援措施,並定期舉辦性別平等、性侵害防治相關教育訓練;且本院為司法機關中,首間配合性平三法施行,當日發布修正及制定相關規範之法院,足見本院致力改善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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