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者著新書 解構香港抗爭者司法抗爭

(中央社記者陳鎧妤台北15日電)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不少抗爭者被檢控,當中有人堅持在法庭上陳詞來抵抗威權法治的壓迫。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香港法律研究員黎恩灝最近在台灣出版新書,解構香港抗爭者的司法抗爭。

黎恩灝最近在台灣出版新書「在夾縫中抵抗:從依法治國與司法抗爭的比較經驗看香港」,探討法律、政治權力與社會發展的互動,以及威權體制如何利用「法治」、「依法治國」等概念對社會進行全面控制。

黎恩灝在書中序言提到,不論是民主或專制政權,都樂於倚仗法律治理國家,一來依法行事,是當權者以法律來維持其行動的正當性,二來當國家透過法律法規落實政策和政治任務,甚至是用來打壓政治對手,當權者也能以「依法行事」來作辯護,「用法治作面紗」。

他指出,民主與專制國家最大的分別,是在民主國家公眾能夠透過獨立的司法、民選議會、在野黨、傳媒、公民社會,以至於這些體制所鞏固的核心價值等,來制衡當權者。

他在書中探討2020年中「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抗爭者在夾縫中的司法抗爭。

他指出,其實在2014年「雨傘」運動後,愈來愈多香港人接觸到司法抗爭,一方面是因為政權開始動用法律與法庭作為武器,將政治反對派收監;另一方面是部分抗爭者,包括「占領中環」發起人戴耀廷、朱耀明等人在法庭審訊時的陳詞,向公眾解說公民抗命的原委與意義。

他表示,後來香港一些抗爭者也透過在法庭內抗辯及論述,來抵抗威權法治的壓迫,包括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

黎恩灝向中央社表示,新書主要比較威權及普通法國家下的法律專業人士和抗爭者,如何在法庭內透過抗辯及在既有的司法程序下抵抗政權,和法庭是否能夠確保公平審訊、程序公義和符合國際人權的保障。

他說,香港目前有多宗涉及「港區國安法」的重大案件正進行審訊,相信被告和辯護律師有足夠的經驗和智慧應付。

港府目前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公眾。黎恩灝表示,英美等國都有有關國家安全的嚴苛法例,但當地有獨立的司法機構、民選議會等,仍然有能力制約行政當局利用國安法律濫權,和在民意授權下監督、檢討、修訂國安法律和執行細節,和沒有民主問責、三權分立的香港是完全兩回事。(編輯:呂佳蓉)113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