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局中局】租客宣稱付清20年房租 達人教你破解|好宅報報

【文/連珠君】基於對租客的保護,《民法》有「買賣不破租賃」規範,法拍屋雖然是經由法院拍賣,但仍然適用「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定,但就有法拍蟑螂利用該規定,設立長達20年的假租約,並謊稱租金已一次付清,意圖免費住房,或藉此要求高額搬家費用。

▲桃園蘆竹的某透天法拍物件,房屋佔有人宣稱有長達20年的租約,且已一次付清,企圖佔有房屋。
▲桃園蘆竹的某透天法拍物件,房屋佔有人宣稱有長達20年的租約,且已一次付清,企圖佔有房屋。

虛偽長約有漏洞 租期成關鍵

在法拍屋公告的筆錄上,若書記官調查有租賃契約,則會載明有租約,但詳細內容要等到拍定之後才會知道。法拍小哥陳俊廷表示,曾遇到桃園蘆竹的一棟透天,房屋占有人宣稱他已一次付清20年的租金,要在裡面居住20年,在法院公告筆錄上,也確實寫有租賃契約,但不知道時間長達20年,且已經付清租金。

雖然法拍適用《民法》「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定,但為避免債務人受強制執行時,與第三人虛偽訂立長約,或不定期租賃契約,妨礙債權人的強制執行,因此若租賃未經公證,且時間超過5年,或是未定有期限時,則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的規範,因此這個案件最後經訴訟後,排除了租約。

陳俊廷表示,從筆錄上其實可以知道,這是專業海蟑螂,抑或不專業海蟑螂,主要是看租約時間,比較聰明的海蟑螂會將租約時間寫4年又12個月,不超過5年期限,若遇到了,也只能硬著頭皮讓他住4年又12個月。

但也有不專業的海蟑螂,租約期間設定從2015年1月1日到2020年1月1日,等於租約時間是5年又1天,超過5年期限,可提起租約無效之告訴,但若看到有公證、租賃時間超過5年的個案,除非想賺租金,租金收入不錯,要不然建議就不要去碰了。

▲法拍市場適用《民法》「買賣不破租賃」的規範,但若租約未經公證,超過5年或不定時的租約,則不適用。
▲法拍市場適用《民法》「買賣不破租賃」的規範,但若租約未經公證,超過5年或不定時的租約,則不適用。

租金遠低於行情 恐為假租約

有沒有辦法知道租約是否經過公證?陳俊廷表示,除非筆錄上有寫,或租客願意讓你看合約,不然無法得知租約是否公證過,也無從得知租約內容,建議事前到現場打聽,向租客來了解繳款情形,一般來說,若看到住家2年以內的租約,店面3年期租約,基本上都屬正常時間。

另外一種是租約金額遠低於市場行情,如市場行情租金應該是1萬元左右,但租約金額卻僅有1千元,明顯與市場行情有落差,可判斷出是假合約,但陳俊廷指出,這種租金過低的情形,雖不合情不合理,但可能合法,法官重視租客是否有居住事實,租賃合約是否合法,無法以租金遠低於市場行情為訴求,來證明這是假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