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闖關 德州大麻除罪範圍可望擴大

德州現行州法仍將大麻視為毒品,持有者可處180天有期徒刑,併科2000元罰金,並留下終身刑事紀錄。眾議會通過的House Bill 1805目標就在擴大大麻除罪範圍,不過全案仍待參議會審議。

德州現行的Compassionate Use制度,只有癌末、癲癇、自閉症類群(ASD)、創傷症後壓力症候群(PTSD)可以獲得藥用大麻,一般人不得持有大麻。鑒於全美21州已經將休閒用大麻除罪化,34州也將醫療用大麻除罪,德州部分地區也開始對大麻採取較寬鬆的做法。

但是倡議人士Jax James指出,儘管地方對大麻態度趨緩,但是如果持有者是被州警、縣警或公安廳發現,他們還是會依州法處理。因此修正案對於個人持有大麻量與大麻器具的放寬,以及消除過往刑事紀錄,都能幫助解決問題,畢竟這個問題沒有誰輸誰贏,而是醫療需要與個人自由。

隸屬於倡議團體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the Reform of Marijuana Laws(NORML)的Jax James說,當她在2005年前後開始遊說改革大麻法規時,沒有幾個人把這當一回事,但近年來的改變很大,德州民眾也願意接受大麻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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