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139)—幫國王收更多稅? 納保法要提升到憲政思維

「太極門冤案平反十七周年論壇」現場聚集許多民眾,呼籲政府重視法稅改革。
「太極門冤案平反十七周年論壇」現場聚集許多民眾,呼籲政府重視法稅改革。

▲「太極門冤案平反十七周年論壇」現場聚集許多民眾,呼籲政府重視法稅改革。

東吳大學法學院暨法律系專任教授葛克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制定是要保護納稅人的基本權與正當法律程序,意即假如在稅法中有爭議,應該以有利於納稅人基本權的解釋,作為合憲的解釋。十多年來一直注意行政法院的判決,雖然納保法很多具體的條文有被引用,但仍看到公益優先於私益,現今不是以前封建時代,要幫國王收更多稅,憲政國家的稅法應以人民的利益為優先。稅法從行政法改變為憲法的思維模式,在部分稅務人員與法官身上,觀念還沒調整過來。

淡江大學外交系教授張家麟:太極門假案主因是少數稅務官員及檢察官的枉法,行政權凌駕司法體制之上,完全漠視最高法院對於太極門為氣功武術修行團體,以及無罪、無欠稅之判決,更未理會弟子禮敬師父的「束脩禮」之傳統;也完全忽略法律「一致性」原則,可能為獎金的利益對太極門窮追猛打,也為了業績,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的修行預定地,再用國家暴力,直接將之收歸國有,此行政權力獨大的國家怪獸,成為台灣民主人權發展的毒瘤。

前新北市記帳士公會理事長/信杰記帳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太極門推動愛與良心的和平文化,至今已走訪一百多個國家,對於台灣形象也非常有貢獻,這麼好的團體不但沒表揚還打壓,實在很沒道理。呼籲政府必須要正視冤屈28年的稅務冤案,讓案件受到真正的平反。

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律師:太極門案件行政機關是不是要適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由政府依職權撤銷民國81年的違法稅單處分,很可能已經是個政治決定,若社會大眾更認識太極門的精神內涵,像是對良心教育的推展等,更容易打動主政者的心念。

方文君律師: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自民國 55 年成立至今超過半世紀,從來沒有任何稅的問題,卻因侯寬仁檢察官的違法起訴移送,而遭國稅局 80~85 年以補習班認定強徵課稅。然而太極門師徒門派本質未曾改變,教育部三度表明太極門不是補習班,從具體事實面來說,太極門稅案,連國稅局自己都承認太極門不是補習班,國稅局顯然是昧於事實,強徵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