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債權分配 君鴻爭取資遣費列優先債權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8日電)高雄地標85大樓內君鴻酒店遭法拍,高雄地院今天協商債權分配。君鴻董事長張慶輝駁斥韓國瑜日前「君鴻酒店是經營權移轉」說法,並希望資遣費列入優先債權,保障員工權益。

張慶輝同時也是債務人君鴻的法定代理人,他在出發前往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協商君鴻酒店與債權人的債權分配前,與律師謝昆峯在君鴻酒店大門前召開記者會。

對於高雄市長韓國瑜日前所說「君鴻酒店是經營權移轉」,張慶輝表示,這是錯誤說法,現在君鴻已辦理歇業及資遣員工,形同被判死刑。雖然這跟韓國瑜無關,但君鴻的確遭司法與法律不公平對待。

張慶輝說,君鴻沒有了營運據點,也沒有能力負擔資遣費用,因此董事會只好含淚忍痛宣布歇業,以符合勞基法第28條「勞工可以參與分配的要件」,希望員工可以從拍賣款項中參與分配獲得補償。但前提仍要高雄地院首肯,雖然是依法合法聲請,如果法院還是無動於衷把款項給外國銀行的紙上公司,一切徒勞。

謝昆峯就法律角度,認為君鴻的主要營業資產被拍賣後,就沒有了營運依據,向法院陳報分配表的金額有調整的必要,也沒獲得回應;一再跟法院協商點交與債權時間,也沒有改期。既然業者對地法拍賣程序有意見,在最高法院見解確定前,為避免不可回復的損害,不該進行分配款與點交程序。

謝昆峯指出,君鴻酒店是受到幸福人壽相關刑事案牽連,不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為什麼不等幸福人壽案刑事法官表示意見,今天就要分配拍賣款;特別是擁有第一順位抵押權的債權人是外國銀行成立的紙上公司,一旦拍賣款分配出去,就再也拿不回來,屆時誰來保障勞工資遣費。

張慶輝隨後由律師及員工陪同前往高雄地院民事執行處,製作筆錄及爭取員工資遣費列入優先債權。高雄地院行政庭長葉文博受訪表示,不對個案評論;若債務人認為案件有合乎事實、與事實有差距,或有法律爭議等,可聲明異議、訴訟審理。

君鴻酒店位在85大樓中37樓至85樓,原業主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積欠債務,君鴻因而被法拍,由海霸王二代經營者莊自立掛名負責人的凱德唐公司以新台幣54.4億元得標。君鴻董事會4日作出歇業解散決定,希望優先保障員工權益列入優先債權,協助600多名員工資遣費等可依法獲得優先參與分配。(編輯:孫承武) 108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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