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旁駕車撞死妻與律師 莽夫一審判死刑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6日電)男子洪當興去年7月17日到台南地方法院出庭後,在法院旁通道上開車衝撞妻子李怡慧與李妻的委任律師黃政雄致死,台南地院今天依殺人罪判處洪當興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判決書中指出,44歲洪當興因與妻子李怡慧感情不睦分居,並向台南地院提起訴訟請求離婚。院方排定於106年7月17日下午在家事調解室進行調解,李怡慧與委任律師黃政雄一起出席。

判決書表示,洪當興在調解離婚成立後,於當天下午3時許駕駛自用小貨車經過台南地院旁通道時,發現黃政雄與李怡慧兩人並肩步行,洪當興想起過往的婚姻生活、調解過程及子女親權行使歸屬等事,盛怒之下從兩人後方開車加速衝撞,並從兩人身體輾壓而過。

黃政雄因肋骨骨折併氣血胸,當日送醫急救仍傷重不治;李怡慧則因頭、頸、胸、腹部撞挫輾壓傷併頸椎、雙肋多處骨折、骨盆骨折、氣血胸、肝腎撕裂傷併肺葉切除及腎臟摘除等,延至去年7月19日不治。

案經台南地檢署偵結起訴,並求處極刑。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依殺人罪判處洪當興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仍可上訴。被害人家屬的4名委任律師今天到庭聽判後表示,家屬很肯定法官的判決。(編輯:卞金峰)107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