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美收容所遊民疑超速狂飆 撞爛2華人車

皇后區艾姆赫斯特泛美收容所一名遊民日前疑似在限速25哩的小路超速,先撞上一輛從車庫倒車出來的華人廂型車,又撞街邊藏族男子的Uber車。車被撞的黃先生指出,日前收到警方事故報告,肇事遊民的車險投保人為其妻子;而律師指出,此情況屬「授權駕駛」,保險公司仍有責任賠償。

車禍發生於17日早7時25分,一輛銀色日產Versa汽車在Manilla街撞上銀色豐田廂型車尾部,巨大撞擊力讓日產車失控,再撞停路邊貼有Uber標識的黑色豐田Camry轎車,最後衝上人行道。幸而車未衝入屋內,無人在這起事件受傷。

黃先生指出,他從自家車庫緩緩倒車出來時,尾端忽遭日產車猛撞,後方保險桿脫落,左側車燈也毀損。他日前收到警方事故報告,未寫明肇事駕駛強森(Jayson Johnson)超速,不過其違反509-1條款,說明強森在駕駛時並未攜帶駕照,而車子保險上僅有妻子名。此外,報告顯示,強森所留的家庭住址在泛美遊民收容所,讓黃先生擔心對方根本沒駕照,將索賠無門,「修理人員說至少花費5000元」。

車被撞的藏族男子索納姆(Sonam)對該事故表示無奈,將黑色豐田Camry轎車停在街邊卻遭到猛撞,前保險杠已撞脫落。他日前聯繫強森妻子的保險公司,該公司卻推給黃先生,認定黃先生是責任方,也只能等到周一再聯繫。自車禍後,他已停工在家多天,家中已失去收入,「我擔心這個月房租該怎麼交」。

律師孫瀾濤表示,若強森實為事故方,即使車險是妻子名字,也屬於「授權駕駛」(authority driving),該保險公司有責任賠償。但若司機駕駛竊車肇事,保險公司有權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