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者期限內未報備最高罰500萬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內政部為防止不法分子為規避管制,以化整為零之方式,利用模擬槍零件組裝改造為具殺傷力之非法槍枝,危害社會治安,於113年1月3日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納管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
為保障修法前已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民眾的權益,即日起至114年2月12日前,可攜帶「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的警察局、分局或分駐所、派出所辦理報備持有,於查驗後刻印辨識碼後,即可繼續合法持有;另亦可報備繳銷,未於期限前完成報備程序,依法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
文山第一分局呼籲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民眾,儘速完成報備,為保障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屆時將針對非法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強力查緝取締、刨根溯源、嚴查嚴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