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邁向首個承認同婚東南亞國家 與台灣同婚合法化進程有這些差異

泰國眾議院3月底以壓倒性票數通過同婚法案,參議院已於4月初一讀,預計6月18日進行二三讀。對於這次泰國可望達成同性婚姻合法化,接受《風傳媒》訪問的泰國與台灣學者均認為,政壇局勢改變是一大原因,且現在泰國政府希望以此吸引不同消費族群,提升泰國經濟。

泰國法政大學講師翁提查(Ornthicha Duangratana)和甫取得日本早稻田大學國際關係博士學位的趙偉吉(Tuwanont Phattharathanasut)都提到,泰國最早可追溯至前總理塔信(Thaksin Shinawatra)時期推動承認同婚,他妹妹穎拉(Yingluck Shinawatra)2012年當總理期間,則更進一步草擬法案。

翁提查告訴《風傳媒》,由於當時社會尚未準備好,立法者仍是傳統家庭定義和性別規範的想法,之後的政變及政治動盪,都成為同婚法案無法通過的障礙。她表示,雖然社會一部分和全球有要求承認同婚的潮流,長期掌權的軍政府總理帕拉育(Prayut Chan-o-cha)刻意逃避此議題。

翁提查表示,泰國曾試著不改變既存《民商法》(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明文婚姻為「一男一女」的二元性別定義,推動同性伴侶民事結合,但遭到當時的未來前進黨(Future Forward Party,後改組為今日前進黨)反對,其主張有必要修改《民商法》。

年輕世代支持婚姻平權

泰國馬希竇大學(Mahidol University)講師符旭光(Rapeepun Jommaroeng)指出,泰國從未有基於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表達、性特徵(SOGIESC)強烈歧視案例,所以沒有絕佳機會敦促社會認真思考LGBT+族群權利,而人權議題在2010年後才被認真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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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日,泰國總理賽塔參加曼谷同志遊行。(AP)

符旭光說,直到2015年,泰國國家人權專員才被指派負責LGBT+權利,當時在推動同性伴侶民事結合,公民社會也才開始與司法部合作。他直言,當時的嬰兒潮世代與X初期世代沒有網路,被教導二元性別觀念,所以同性伴侶民事結合對他們而言,已是很先進的想法。

符旭光稱,X末期世代及Y世代能用網路,得到國際人權運動相關資訊,且接受尊重、平等、反霸凌觀念,「民事結合概念不再能討好年輕世代,因而有修改《民商法》的婚姻平權運動」。他直言,泰國舊政府不想讓在野陣營獲得同婚合法化功勞,也不想失去面子,所以堅持爭取推動同性伴侶民事結合。

「幸運的是,依據我們的《憲法》,政府與國會解散後,所有審議中的法案均廢除,必須重新提交」,符旭光向《風傳媒》表示,新政府是承諾達到同婚合法化的一群人組成,且在意國際社群。我國成功大學助理教授洪銘謙亦稱,2019年的泰國國會代表新舊世代之間的觀點,2023年選後,保守派明顯被淘汰掉。

泰國藉此吸引粉紅經濟

洪銘謙直言,這次同婚法案能在泰國眾議院過關,主要在於政治上的世代交替,而吸引多元家庭到泰國長住也是法案能過的主因之一,並提到當前泰國政府想要促進經濟發展,另有調查顯示,多元家庭的消費力比一般家庭強。根據LGBT Capital資料,全球LGBT+族群年均消費力達3兆9000億美元。

趙偉吉同樣認為,LGBT+族群消費力帶來的粉紅經濟(pink money),是這次泰國政府力推同婚合法化的原因之一。另外,致力於推動多元、平等與包容(DE&I)的平台Borderless.lgbt在9日宣布,推動讓粉紅經濟變成「粉紅+」(pink plus)經濟,為LGBT+族群打造醫療旅遊、退休生活、家庭支持環境。

<cite>2024年6月1日,泰國曼谷同志遊行參與者舉著婚姻平權牌子。(AP)</cite>
2024年6月1日,泰國曼谷同志遊行參與者舉著婚姻平權牌子。(AP)

Borderless.lgbt表示,「粉紅+」經濟獲得泰國國有企業「泰國特權」(Thailand Privilege)支持,該公司負責核發泰國政府特別批准的長期簽證。符旭光還認為,這次同婚法案能在泰國眾議院過關,原因之一是多數泰國人為佛教徒,且不會把信仰強加於世俗世界和反對LGBT+族群。

符旭光特別指出,這次立法過程有2位穆斯林重要人物,分別是司法部長塔維(Tawee Sodsong)與眾議院議長萬努(Wan Muhamad Noor Matha)。不過他說,泰國南部3個伊斯蘭信仰為主省分的穆斯林因要遵循伊斯蘭律法(Sharia law),所以同婚法僅適用於其他信仰的當地居民。

直接修民法而非立專法

被問到這次泰國同婚合法化過程與台灣的差異,符旭光稱,全球同婚合法化都是經過法院裁決、全民公投、國會立法3種途徑,而台灣、尼泊爾2個承認同婚的亞洲國家都是透過法院裁決,泰國也曾想以此模式推動同婚合法化,但憲法法院2023年12月指示,不允許同性伴侶結婚並不違憲。

符旭光還說,不論是否來自同婚或同性伴侶民事結合合法化的國家,2位外國同性伴侶也能在泰國登記結婚。翁提查認為,政治氣氛是泰國和台灣的主要差異,台灣同婚合法化是廣泛的民主議程、更連續一致的法律改革,以及主張LGBT+權利的強健與活躍公民社會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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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國會。(簡恒宇攝)

翁提查稱,反觀泰國的立法程序因政治不穩定,一再由保守派掌權而中斷,雖然有運動人士努力,可惜影響力不大且相對分散。趙偉吉則說,泰國不像台灣有爭取同婚的司法訴訟,進而開啟合法化進程。洪銘謙提到,泰國是直接修改《民商法》,台灣是另立專法,自己周邊有些人對此感到具歧視性。

泰國眾議院3月27日以400票贊成、10票反對、2票棄權和3席未投,通過同婚法案。泰國參議院4月2日以147票贊成、4票反對通過一讀。《路透》6月1日引述參院同婚議題委員會主席瓦洛普(Wallop Tangkananuruk)說法稱:「參院可能在6月18日通過法案。」

瓦洛普告訴《路透》,倘若參院三讀通過,且眾院沒有要再修改,法案就會送交泰王批准,並在王室公報(Royal Gazette)發布120天後生效,屆時泰國將成為亞洲第3個、東南亞第1個承認同婚的國家。另外,現任參議員是帕拉育軍政府時期任命,而參院將於6月26日全部改選,但也不是由全民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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