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潛水猛拔巨蚌!女星嗨喊「抓到了!」 恐面臨5年徒刑

「叢林的法則」節目片段。圖/翻攝自YouTube
「叢林的法則」節目片段。圖/翻攝自YouTube

真人實境秀沒有劇本也非角色扮演,聲稱是絕對反映真實的電視節目,因此受到不少觀眾的喜愛。不過南韓的實境節目「叢林的法則」(Law of the Jungle),今年4月特別到泰國取景,未料23歲女星李烈音在國家海洋公園潛水時,竟當場抓回2顆被列為瀕危物種的「巨蚌」,節目播出後引極大爭議。據了解,李烈音的行為已違反當地法律,最重恐面臨5年刑期。

「叢林的法則」節目片段。圖/翻攝自YouTube
「叢林的法則」節目片段。圖/翻攝自YouTube

綜合外媒報導,這集節目已於6月30日在南韓播出,節目中李烈音前往泰國南部的「昭邁海灘國家海洋公園」,並穿上裝備潛到海底找巨蚌,當時她在珊瑚覆蓋的海床上「撬起」2顆巨蚌,還對著鏡頭興奮地大喊「我抓到了!」報導指出,這群實境秀的參賽者在下1集節目中,還開心吃掉數顆保育類巨蚌。

節目播出後掀起極大爭議,昭邁海灘國家海洋公園負責人納隆(Narong Kongaid)表示,園方本月3日已對李烈音提出2項指控,其中包括違反國家公園法與野生動物保護法。據了解,若依據泰國國家公園法,李烈音恐面臨長達5年徒刑;若依野生動物保護法則可判處4年,且兩法都能併科2萬泰珠(約新台幣2萬259元)罰金。

「叢林的法則」節目片段。圖/翻攝自YouTube
「叢林的法則」節目片段。圖/翻攝自YouTube

「叢林的法則」製作單位驚覺事態嚴重,5日趕緊發表道歉聲明,強調「未來製作節目會更加謹慎」,不過納隆指出,由於本案為刑事案件,因此無法撤回告訴,納隆更進一步表示,雖然李烈音如今已離開泰國,但泰國警方仍會設法找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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