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又安排新職 王郁琦:給張公平機會
中國時報【陳柏廷╱台北報導】 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涉「洩密」,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見圖,本報資料照片)23日重申,當初原安排張顯耀接任企業董事長職務,除避免張繼續接觸風險外,也基於法律「無罪推定」精神,盼給予張有公平說明機會。此外,據悉,當初陸委會只掌握張洩漏文件屬「機密」等級,對張洩密管道、洩密對象,一無所悉。 案情發展越演越烈,張顯耀日前遭影射「共諜」,再度引發外界質疑,既然陸委會已「確信」張涉及洩漏國家機密,為何規畫將張調離現職,還安排他接任某企業董事長。 為解除外界疑惑,王郁琦昨受訪時再度重申,最初希望能先將張調離現職,分派一個董事長職位,是本著「就事論事」態度;畢竟張只是工作有洩密疑點,在尚未釐清前,基於法律「無罪推定」原則,應給予本人公平說明機會。王解釋,在考量「公平原則」下,有必要讓張顯耀在足以維持相當於原職位職務上,繼續接受調查。綜合上述考量,才打算讓張至某企業任新職,但這僅只是過渡性措施。 案情發展至今,張顯耀如何洩密及洩密接頭對象是誰?陸委會高層官員說,陸委會當初協助調查局,判定張洩漏資料屬「機密」等級,至於如何交付,交付對象是誰?有待檢調釐清,「這工作應由調查局來做」。 這正是陸委會不願指張是「共諜」的原因;陸委會官員再度澄清說,張的工作疑點是「洩密」,從未說張涉及「共諜」。 現張案已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方向偵辦;按國家機密保護法第4條規定,國家機密區分「絕對機密」、「極機密」以及「機密」3級制,行政部門公務機密一律以「密」作核定。據了解,張顯耀至少涉及洩漏5起「密」或「機密」資料。 此外,日前傳出陸委會2年前就曾接獲相關匿名檢舉,1年多前進行過內部行政調查;陸委會昨聲明澄清「絕無此事」。陸委會說,2年前並未接到所謂檢舉函,1年多前也未對張顯耀做任何行政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