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悲劇不再 禁閉制度走入歷史
陸軍下士洪仲丘疑遭不當管教致死,外界關注軍中管教制度。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部分條文,刪除「禁閉」懲罰制度,「悔過」從1日以上、30日以下改為1日以上、15日以下。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悔過期間為1日以上15日以下,且悔過室設置、收訓作業、教育課程內容、通訊、管理人員資格、權責劃分、考核及其他相關執行事項辦法,由國防部訂定。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也明定,被懲罰人對懲罰處分如有不服,都可向上級申訴。如果不服悔過處分,得依法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此外,悔過處分執行期間,被懲罰人或他人認被懲罰人的人身自由受拘束者,得以言詞或書面敘明理由向法院或執行單位提異議。法院接到異議應即通知執行單位,執行單位應即送權責長官24小時內完成審查,如果異議有理由或無悔過必要,應撤銷或廢止原悔過處分;異議無理由,就須將被懲罰人連同卷宗移送法院,由法院準用提審法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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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華視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