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購經海運快遞進口 需留意免稅次數規定

國內不少消費者透過海外電商網購已成日常,由於網購商品經由海運快遞輸入的免稅次數有限制。鑑此,基隆關特別提醒消費者留意,以保障自身免稅權益。

基隆關表示,電子商務於近年來蓬勃發展,跨境網購交易盛行,國內消費者於境外網購次數頻繁時,若不留意而超出每人每半年度(上、下半年)6次的低價免稅次數,便須繳納稅費,因此消費者為了自己的荷包,便要注意網購商品每半年的次數限制。

基隆關指出,依進口貨物低價免稅規定,同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新臺幣2000元以下者,免徵關稅與海關代徵的營業稅及貨物稅,但菸酒、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以及經認定次數頻繁者不適用。其中,進口次數頻繁的認定原則如下:

一、同一納稅義務人於半年度內進口貨物適用同條項的免稅規定放行逾6次者。

二、免稅規定所指的半年度,是指每年1月至6月,以及7月至12月。

三、進口次數的認定時點,以報單所載進口日期為準,並於每年1月1日及7月1日重行計算。

基隆關提醒消費者,可多加利用「關港貿單一窗口」查詢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限額次數資料,查看是否符合每半年6次低價免稅優惠的權益,以免不慎超過次數,而需繳交稅費,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