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痛批 胖達人.山水米罰太輕

一連串胖達人和山水米事件,通通都有廣告不實和產品標示不實的問題,但礙於麵包和白米,分別都有食品衛生管理法和糧食管理法來管,出了問題,只能分別開罰18萬和20萬,讓消基會痛批,特別法罰責太輕,出現食安漏洞,應該用公平交易法,最重可罰2500萬。

胖達人香精麵包,北市衛生局第一時間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廣告不實開罰18萬元,同樣的山水米廠商,以便宜進口米混充台灣米販售,農糧署也用糧食管理法,不實標示罰20萬元,但民眾都覺得罰太輕,根本沒有嚇阻效果。

不只民眾痛批,消基會也跳出來質疑,為什麼食品衛生管理法,糧食管理法這樣的特別法,罰責卻遠低於,普通法公平交易法廣告不實,最高2500萬的罰緩,其實應該以重法優於輕法的方式,對不肖廠商祭出罰緩。

公平會坦言真的是管不到也罰不到,消基會更呼籲相關單位,應該趁這次食安事件對相關法條進行修法,否則這麼輕的罰責,讓台灣食品管理系統出現大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