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網購粽子 9成不合格

消基會針對網購、郵購販售粽子的店家抽樣調查,近9成業者不符規定,包括未標示添加物、圖片標示不實、名廚資訊不完整及不接受退貨退費。(Photo by 黃品甄/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黃品甄台北報導】網購粽子9成不合格!消基會針對網購、郵購販售粽子的店家抽樣調查,近9成業者不符規定,包括未標示添加物、圖片標示不實、名廚資訊不完整及不接受退貨退費。消基會董事陳智義表示,將與行政機關合作,對違反標示的店家開罰。

端午節將至,網路或電視提供許多購買粽子的方便管道,讓民眾不出門也能購物,店家甚至推出「名廚」包粽來吸引消費者。但消費糾紛也日益增加,對此,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擬訂「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郵購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於今年3月11日公告。

草案規定業者標示商品資訊,包括品名、內容物名稱、重量、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有效期限、商品總價、折扣方式及運費規定。但消基會比照該法案進行抽樣調查,發現網購、郵購販售粽子的店家,20家業者均未完全符合規定,多數業者未標示鹹粽裡所添加的調味料。

許多店家商品主打名廚指導,但網路頁面上沒有特別解釋與名廚的資歷介紹,消費者無從得知該商品是由名廚監製或僅是代言,有誤導消費者之嫌。在退貨及退費方面,根據消保法第19條,網購或郵購皆有7天猶豫期,可於7天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店家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及負擔任何費用。消基會發現,竟有業者不接受退貨,而多數店家未提供任何退換貨訊息。

消基會指出,調查中近10間店家在網站或型錄上標示「圖片僅供參考」,2間店家未提供圖片與退換貨服務。依照草案規定,業者或平台不得在食品或餐飲服務等型錄上註明「圖片僅供參考,產品以實際商品為主」等字句,若此,則違反消保法第22條:「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

消基會特別請營養專家調查市售粽子熱量,北部粽因製作過程須油炒,熱量較南部粽高。台灣粽多會加鹹蛋黃,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民眾應斟酌食用。建議以粽子取代正餐,而非當成點心,即可平衡每日熱量攝取,過一個健康的端午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