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拍16歲網紅性愛片外流,一審判決出爐!炎亞綸盼:「別再浪費社會資源」

藝人炎亞綸被網紅耀樂指控,在 2017 年至 2018 年間,在未經過他同意下,偷拍兩人的性愛影片,之後遭檢方起訴製造及意圖散布少年性影像等罪。案件經過數月審理,士林地方法院30日做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定炎亞綸的行為符合「拍攝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三罪,判處有期徒刑 7 月、緩刑 3 年,並處以保護管束。如期間無違規情事,即可免於入監服刑。炎亞綸可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

炎亞綸力拚復出演藝圈。(圖片來源/aayan1120 IG)
炎亞綸力拚復出演藝圈。(圖片來源/aayan1120 IG)

根據檢方調查,炎亞綸在 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間,明知前男友耀樂當時未成年,仍在住處拍攝兩人的性行為。耀樂更在去年6月開記者會,指稱炎亞綸經常「看我還在睡,就不管我的感受,執意進入」、「最可怕的是趁著我不注意,拿手機偷拍錄影,以致後面發生毀滅我人生的外流事件」,隨即對炎亞綸提告。雖然事後檢警調查、委託鑑識單位還原炎亞綸手機,查出涉案影片,依據影片內容,認為炎亞綸不算偷拍,但仍觸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性影像罪。

炎亞綸還涉嫌在2019、2020年間,透過LINE將性愛片分別傳給2名身分不詳的網友觀看,檢方另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起訴他,以上2罪的刑度均為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事件曝光後,炎亞綸的演藝事業重挫,許多代言和節目都被無限期中止合作。為了維護人身自由,炎亞綸在去年12月已向法院繳納150萬元具保金,解除了出境、出海等限制,期間他更積極嘗試在演藝圈重新復出。

此案更傳出耀樂開出1200萬元的和解條件,不過馬上遭到耀樂反駁表示,只有要求炎亞綸提供700萬元捐贈公益基金。而今年3月,炎亞綸出庭後表示,已經和耀樂調解成功,但不願透露金額,當下更雙手合十向外界致意,表示希望此事不再耗費社會資源。

本案一審判決雖已出爐,但由於涉及重大法律爭議,炎亞綸是否會提出上訴,恐還需再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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