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入國安密帳案 「大掌櫃」劉泰英得再次入獄

前國民黨投管會主委劉泰英因涉入國安密帳侵占案、橋頭寶背信案,被高等法院裁定合併執行8年2月徒刑,劉泰英不服提起抗告,被最高法院駁回,判刑定讞,將再次入獄服刑。

前國民黨投管會主委劉泰英因涉入國安密帳侵占案、橋頭寶背信案,被高等法院裁定合併執行8年2月徒刑,劉泰英不服提起抗告,被最高法院駁回,判刑定讞,將再次入獄服刑。

劉泰英於2008年,曾因「新瑞都衍生案」被依侵占、背信罪判刑入獄,之後又因違反銀行法,被合併執行5年8月,2011年4月間獲得假釋出獄。

不過劉泰英涉入的「國安密帳案」,因被控侵占735萬美元支票,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判刑,侵占款項還包含另一張15萬美元支票,二審時被判刑3年,去年最高法院審理時,駁回劉泰英上訴,判刑定讞。

高檢署檢察官向高等法院聲請訂應執行刑,將上述案件合併執行8年2月徒刑,劉泰英不服提起抗告,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之前已服刑2年11月的劉泰英,入獄後預計最快2年後有機會獲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