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分裂國家、侮辱國歌 97後香港首支禁歌是「它」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今(8)日宣判,同意香港律政司請求,將「願榮光歸香港」列為禁歌,禁止傳唱。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今(8)日宣判,同意香港律政司請求,將「願榮光歸香港」列為禁歌,禁止傳唱。

香港高院上訴庭今(8)日宣判,同意將「願榮光歸香港」這首歌,批發禁制令,這也是香港自1997年主權移交之後,第一首被裁定是禁歌的歌曲。

香港高等法院先前不同意,將「願榮光歸香港」這首歌判出禁制令,認為這將會觸發香港社會的「寒蟬效應」;香港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今天判決,香港律政司勝訴,即日起「願榮光歸香港」成為禁歌。

香港律政司先前表示,「願榮光歸香港」這首歌,有「分裂國家、侮辱國歌,並具有煽動性」等意圖。律政司同意,除了新聞工作與學術研究之外,「願榮光歸香港」這首歌應該禁止傳唱。

「願榮光歸香港」這首歌,是由一群匿名網友共同撰寫的,歌詞中包括了「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自從中共為了鎮壓香港雨傘活動,施行「港區國安法」之後,演唱或播放這首歌,幾乎就被視為是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