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勒索建商 里長遭基檢起訴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基隆市6日電)基隆市安樂區興寮里長許聰能,涉嫌多次藉勢借端勒索暘基醫院的新建工程建商與醫院。基隆地檢署今天依貪污罪起訴。
起訴書表示,許聰能於民國100年10間,得知由羅律煌負責的欣偉傑建設公司投資的大元營造,承攬興建暘基醫院新建工程,藉機向大元公司表示欲承攬醫院水電工程,也藉故大肆檢舉,要求基隆市政府勒令大元公司停工,阻撓工程進行。
檢方指出,許聰能先索取現金新台幣60萬元,當時沒有完工急迫性,遭建商拒絕。去年10月醫院主體工程完成,要申請使用執照時,許聰能見大元不可能再覓地重建,如未能如期完工營業,將遭受貸款及違約金巨大損失;暘基醫院也有未營業需支付醫療人員薪資的龐大壓力。
許聰能再度以暘基醫院工程車道,出入口安全警示、周邊環境整理,及橋樑護欄拆除部分欄杆各種理由質疑大元公司,並多次申請基隆市府工務處建築管理會勘,要求大元增設不屬於施工範圍的監視錄影系統或紅綠燈交通警示系統。
因許聰能藉此阻撓並延宕大元申請使用執照,大元公司負責人薛港平回報羅律煌後,羅請託熟識的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出面協調。
檢方說,黃景泰於今年2月11日,邀許聰能、薛港平至基隆市議會議長辦公室協商。薛港平迫於許聰能的刁難及壓力,一週後交給許聰能30萬元現金。
但許聰能更要求暘基醫院院長陳明鐘也要給錢,總共120萬,大元公司迫於無奈,再委請黃景泰協調,希望將勒索暘基醫院的款項從90萬元降為75萬元。
大元公司及暘基醫院為避免許聰能一再藉勢借端阻撓,造成資金嚴重損失,今年4月22日,由薛港平、陳明鐘聯袂交付105萬元給許聰能,許聰能卻仍堅持須補足15萬元之後,才未再橫加刁難。
許聰能於偵查中主動坦承犯行,並繳回120萬元勒索贓款,檢察官今天偵查終結,認為許聰能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藉勢或藉端勒索財物罪提起公訴。
基檢發言人主任檢察官周啟勇表示,關於黃景泰從中協調這件貪汙勒索案件,是否屬於幫助犯或共犯,將另外由檢察官續辦調查。103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