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欺!謊稱曾任市長、副總統法顧 「假律師」林珮菁10萬交保且境管

假律師林珮菁10交保並境管(圖/記者陳志賢攝)
假律師林珮菁10交保並境管(圖/記者陳志賢攝)

[周刊王CTWANT] 自稱曾是台南市長黃偉哲、副總統蕭美琴擔任立委時期法律顧問的林珮菁,遭檢舉不具律師資格,卻自2019年至今年間對外接案幫人撰寫訴訟書狀,收受數十萬元報酬,涉嫌詐欺取財及違反《律師法》。台北地檢署13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2路搜索林女住居所,並約談林女到案。調查局晚間將林女移送北檢,檢察官複訊後,諭知林女交保10萬,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

去年有媒體接獲被害人爆料,指今年48歲的林珮菁,在網路上自稱台大法學碩士,曾任某知名電腦公司總經理特助兼法案組組長,某公司總管理處法案組主任,某網路書店監察人、法案及選股顧問,以及多家知名科技、建設公司法務長、法律顧問,立院黨團法制組組長、顧問,學經歷相當顯赫。

甚至2013年發生特偵組監聽國會事件,林女以「監聽受害者聯盟」發言人身分舉行記者會,並發起連署共同告發特偵組及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涉嫌違法濫權,求償新台幣2億元,將捐作公益。當時包括民進黨籍立委蕭美琴、管碧玲、陳其邁、姚文智、潘孟安、鄭麗君等人都到場聲援。

但多名被害人去年向調查局檢舉,指林女不具律師資格,是「假律師」,卻對外接案為人撰寫書狀詐騙律師費,甚至有被害人指控他與林女溝通時起口角,林後來竟擺爛不負責,他只好自認倒楣,自行把案件收尾。

調查局認為,不具律師資格的林女,自2019至年今年間,以執業律師自居,並稱其訴訟經驗豐富,對外接案為人撰寫書狀,涉犯《刑法》詐欺取財、違反《律師法》第127條第1項等罪嫌,北檢13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執行搜索2處,訊問被告林女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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