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人中國居住證明上路 申辦人數多寡是統戰成效指標
[新頭殼newtalk] 明天(9月1日)起,中國大陸有一批新法規將正式上路,其中與不少台灣民眾息息相關的,便是「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制度開始實施,落實多項同等待遇。由於這項措施被台灣官方視為對岸的最新統戰攻勢,屆時申辦人數多寡,將是觀察其拉攏人心效果的具體指標。
中國央視今(31)日報導指出,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9月1日起施行。根據規定,港澳臺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住證。未滿十六週歲的港澳臺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
不過,由於這是中央政策,地方政府多半尚未出臺施行細則,昨(30)日還傳出,目前僅福建、廣東、湖北及江蘇等已經推出居住證施行細則的省份,開放9月1日申辦,至於北京等地還不會有人申辦。
但消息一曝光,《北京晚報》昨晚便引述北京市公安局的通報稱,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安部的統一部署,北京市公安局將於9月1日正式啟動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工作
《北京青年報》也指出,為最大限度地方便港澳臺居民申領居住證,北京市公安局在全市16個區相關戶籍派出所設定了304個受理點。但據中央社今(31)日的了解,截至目前,受理地點仍在研議中。
根據通報附圖顯示,與台胞證、港澳通行證不同的是,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上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字樣。港澳台居民申領居住證,需持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證件,向居住地派出所交驗相關證件、證明即可辦理。
其中,「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公安機關受理相關證件、證明後,將於受理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放證件。首次申請領取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北京市公安局將為在京申領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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