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鄉代涉綁樁檢提當選無效 法官駁回:非為自己賄選

湖口鄉代會副主席巫光生涉賄選,檢方提當選無效法官駁回。(圖:彭清仁攝)
湖口鄉代會副主席巫光生涉賄選,檢方提當選無效法官駁回。(圖:彭清仁攝)

順利連任的新竹縣湖口鄉代會副主席巫光生,被控去年8月間替無黨籍湖口鄉長候選人鄭士榤,以現金進行綁樁買票,新竹地檢署依涉嫌賄選為由,對巫光生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巫光生替其他候選人賄選並非為自己當選而賄選,對自己的選舉結果並無任何影響,法官駁回當選無效之訴。(彭清仁報導)

去年九合一選舉,檢調單位偵辦新竹縣湖口鄉長候選人鄭士榤賄選案,查扣現金93萬元,檢調發現現任湖口鄉代會副主席巫光生,涉嫌為鄉長候選人鄭士榤綁樁賄選,以3萬元裝在信封內,分別交給鄉民代表、村長和家屬共20人。鄉長候選人鄭士榤和巫光生及劉姓樁腳,當時被檢察官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也火速在選前將3人起訴。

巫光生儘管被起訴,但仍順利當選鄉民代表和鄉代會副主席,新竹地檢署則以巫光生涉賄選為由,對巫光生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認為被告巫光生為其他候選人而非為自己賄選,其賄選行為對於自己的選舉結果並無任何影響,亦未以賄選方式妨害其鄉民代表選舉的投票公正性,法官駁回檢方所提當選無效之訴。巫光生對法官判決則表示,尊重司法判決,會繼續為湖口鄉民服務,爭取建設。